安静的厂房、待业的职工、焦急的债权人、沉寂的资金池……如何盘活各类资源,为面临困境的企业铺就“重生路”?如何整合各项规则,妥善化解职工矛盾,保障各类债权人公平清偿?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标志着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成功,也给破解企业发展困局、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案。
某公司等四家公司曾为苏州高新区有影响力的制造企业,具有数十年汽车电子原始设备制造经验和先进技术,产品畅销长三角地区。但因市场环境变化及母公司生产布局调整,公司资金链断裂,对外负债高达数亿元,四家公司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深化执破融合,提前接管有序衔接破产程序
收到公司的破产申请后,虎丘法院迅速成立“执破融合”专班,积极组织院领导及专业法官会商工作方案,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提前介入接管,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成功保全企业银行账户、机器设备等资产,为后续破产程序顺利接管减少障碍。工作专班还指导供应商至基层矛调中心登记债权,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衔接破产程序,监督企业管理层归集库存产品、积极和上游厂商沟通、争取最有利的回款条件,最大化回笼资金,取得了债权人的信任。
凝聚府院合力,成立专班快速平稳解决矛盾
四家企业突发停产停工,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无法落实到位。面对突如其来的矛盾,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指导下,虎丘法院联合属地政府、人社部门迅速寻找解决方案,督促企业管理层使用前期回笼的资金,通过监管账户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4000余万元,避免了职工因破产程序耗时较长承担过重的生活和再就业压力。通过与政府的紧密合作、协同发力,虎丘法院有效解决企业破产受理前面临的诸多困境,为后续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2024年2月29日,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四家公司破产清算。
审慎审查办理,依法高效保护各方利益
经过全面调查和审计,管理人发现,四家公司虽形式上为独立法人,但实质均为同一家集团控制,在运营管理、人事、财务尤其是资金使用等表征公司法人人格要素方面呈现出高度混同,各自财产及债权债务无法明确区分且区分成本极大。据此,管理人向虎丘法院申请对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紧紧围绕“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保障债权人公平清偿”三个判定标准,虎丘法院对四家公司集团化运作具体情况详加审查,并于2024年9月20日裁定四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精准研判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人员结构、资产状况,综合考虑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科技创新力、成果转化能力以及对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影响等因素后,法院决定推动该四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于2024年10月31日裁定对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通过“发布招募公告+遴选”的方式,成功招募到投资人,引入投资资金1.3亿余元。由此,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得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率由破产清算预估的30.25%提高至60.42%。
最终,通过“法院推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政府协助化解矛盾+执行手段深度融合”的破产审判模式,虎丘法院力促该案在10个月内顺利重整成功。通过实质合并重整程序及府院机制高效联动,化解债务1.9亿余元,充分维护了职工、供应商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破解了企业的重大债务困局,成功保全了企业的核心价值。通过重整投资人的资金注入、产能赋能,卸下债务包袱的企业迅速整合资源、调整经营战略,重回发展快车道。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的这一次创新探索,也为日后拯救困境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借鉴思路。
通讯员 韩 笑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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