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IP创始人被判8年#:罚100万 归还账号#浪胃仙创始人犯职务侵占罪被判8年#据国内媒体报道,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案件可以作为典型案例,属于利用公司IP为个人谋私利,这类案件已经越来越多,必须重视起来。也要提醒众多媒体工作者,蹭圈可以,别真的以为自己是圈里的标的。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游某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游某某离职,但其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法院审理认为,游某某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游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