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河源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正式发布,相关业内人士对“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等调整情况进行解读说明。
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程增生说道,《措施》中提出的“调整购房首付款比例”备受关注。程增生介绍道,自9月30日起,对于我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要注意的是,15%只是一个最低的首付比例,各银行机构在此政策基础上,结合客户自身收入情况、个人意愿风险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进行市场化协商,合理确定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此前河源市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此次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与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15%一致,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活力。
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措施》中提到,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区分住房套数,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今年5月24日,我市已对贷款购买首套、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作出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的决议。该项政策实施以来,河源市新发放房贷利率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10月当月,河源市新发放房贷加权平均利率为3.14%,同比下降92个基点,较5月政策执行后下降了64个基点,有助于继续释放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增强购房能力和意愿。
“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推行,能有效减轻居民资金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
存量房利率调整是近期的焦点话题,此次《措施》中提出稳妥有序降低存量住房贷款利率措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批量调整。在10月31日前,对于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目前,我市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款利率已调整完毕;第二阶段是常态化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满足一定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可向银行申请,协商新发放房贷置换或变更合同中的利率条款。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要越早承受高利率。
据初步统计,截至10月30日,河源市银行机构已累计调整存量住房贷款金额共697.33亿元、笔数共21.4万笔,较调整前利率降低约0.3个百分点,预计为借款人节省房贷利息支出总额约2.09亿元,平均每户每年节省房贷利息支出约977.67元,有利于借款人进一步降低房贷利息支出,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也有助于稳定购房者预期,提振信心。
全媒体记者| 高雅
编辑| 邹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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