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刚:从增加供给和调节租售比角度应对住宅市场的供不应求格局

王国刚:从增加供给和调节租售比角度应对住宅市场的供不应求格局
2022年08月08日 17:30 人大重阳

应该加快租赁房的制度建设,以此,推进商品住宅市场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形成比较合理的租售比,这符合中国整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在中国,房地产发展是一个敏感的话题,诚如张斌所言,一些人容易带情绪化进行讨论。我想从理论逻辑的角度与各位研讨其中的三个问题。

01

“房地产市场”概念辨析:

当下讨论的实际上是住宅市场

第一个问题是概念。“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宽的概念,它首先由房产市场和地产市场两部分构成。在中国,由于土地属于国有,除了拍卖外,中国基本上没有地产市场;与此不同,在西方国家,地产市场非常活跃,交易内容、交易方式有很多。我们现在讨论的实际上是房产市场。房产市场由五类房产构成,即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许多人以“房地产市场”的名义,讨论的实际上是住宅,因此,我不太建议用“房地产市场”这个大概念来讨论住宅的事,还是用“住宅市场”概念为好,便于在同一概念之下有共同话题。在北京,前些年将一些小商品市场撤走了,空出了一大批商业用房,到现在大部分也都还闲置着。如果用房地产市场概念,就容易得出供过于求的判断;但如果研讨的是住宅市场,情形就不同了。

中国的住宅市场至少分为三部分:一是商品住宅,刚才张斌讨论的主要是商品住宅;二是保障房,过去还有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等,现在的保障房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进入市场交易的,由体制内的机构自己在分配着;三是租赁房,与公租房相对应的商品住宅也有租赁市场,但是,公租房和租赁市场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可以看到中国的住宅市场只是中国住宅总量中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的住宅都可以在市场中交易的。

02

中国住宅市场的供求格局:

供过于求、供求平衡还是供不应求?

第二个问题是住宅市场的供求格局。市场有一个很基本的概念,即供求。中国的住宅市场是处于供过于求、还是供求平衡、或是供不应求的格局中?这是研讨的一个重要前提。判断不同,得出的政策建议也就不同。学者通常以数据说话,我亦如此。近20年来,我通过各种路径找数据,发现很难找到比较系统完整的权威数据。我在“共享”用的是国家统计局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

其中,在“房地产”之下有“住宅”,可见,“住宅”和“房地产”不是一码事;有些人用“商品房”的数字来讨论也有问题,因为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等中都有商品房,“住宅”中也有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因此,商品住宅只是商品房当中的一部分。重要的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房地产投资”之下有一个表,表中有关于住宅的具体数字——2021年1~12月份全国房价开发和销售情况是:房屋竣工面积10亿平方米(其中,住宅7亿平方米),房屋销售面积17亿平方米(其中,住宅15亿平方米)。由此可以看到,2021年住宅的销售面积远远大于住宅的竣工面积。

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是真是假?有人说,这个数字是假的;我说,如果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是假的,那么,我们就不用这些数字讨论问题了,但你应该给我提供真实的数字来。但迄今没有看到这个“真实的数字”。如果我们觉得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是可信赖的,那么,2021年住宅销售面积和竣工面积之差就可反映住宅市场的供求格局,即供不应求。以此为基础,我查了2011~2021的11年数字,结果是,在这11年中住宅竣工面积73亿平方米、销售面积143亿平方米。由此,问一句:究竟中国住宅市场是一个供不应求的市场还是供过于求的市场状态?这个判断不明确,住宅市场中很多情形很难解释。在古今中外的市场中,迄今找不到如下案例:某个市场处于严重供过于求状态,政府需要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这种商品的最高价格。这在理论逻辑上解释不通。理论上认为,商品交易供过于求时,商品价格处于下行趋势中;既然价格是下行的,政府也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地去限制它的最高价格;不仅如此,为了稳定生产和市场,政府甚至需要出台刺激消费的政策。从计划经济时期到现在,中国百姓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个判断,即只要政府动用行政机制限制某种商品价格的最高限,那么,这种商品实际上就处于严重供不应求状态。

运用行政机制限制商品最高价和居民对该种商品的消费量,是很难解决该种商品的供不应求状况的。在30年的计划经济中,我们运用计划价格、计划生产等,结果导致各种商品的匮乏程度越来越高。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在2014年,住宅竣工面积达到8亿平方米,2015年就下降到7.3亿平方米,2017年又下降到7.1亿平方米,2018年仅剩6.6亿平方米,总趋势是下行;住宅销售面积与住宅竣工面积之间的差额,2015年是3.8亿平米,2016年到6亿平米,2017年又上升到7亿平米,2018年突破8亿平米,2020年达到8.8亿平米。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到住宅市场的供求格局。如果是供不应求,在一段时间里采取行政措施,把最高价限制住是必要的。但是,这个必要只是相对于增加供给而言,也就是说,当压住住宅的最高价时,赶紧加大投资、增加供给,使得几年后,放松行政机制时,住宅市场供求缺口缩小,可以在供求基本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条件下,运用市场机制稳住住宅价格。但可惜的是,从2003年开始,我们几轮住宅市场的调控,在压住住宅市场最高价,同时把供给也给压下去了,由此,就导致这样一种情形发生:一旦放松了行政管控措施,住宅价格就呈现阶梯时上行。在海外,住宅价格变化呈现波浪式走势,有上有下,但中国的住宅价格呈现台阶式走势。

刚才张斌讲到房价-收入比问题,实际上,如果要使得房价-收入比下降,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增加住宅的供给,使得更多的住宅建出来。40年前,如1982年,百姓们在讨论的是买电视机、洗衣机等。此时,有的人家里有两部电视机,其他人就有意见就反对;市场面上就有人在炒电视机。但现在还有人炒电视机吗?你可以到任何一家商场去买电视机,别说买2台,就是买200台电视机也没有人有意见,你也不可能炒电视机。因为电视机不会再涨价,我们有了足够的供给。从经济学原理上来讲,当某些商品在供不应求条件下,有人判断这种商品未来还会涨价,就会囤积,如果市场价格果真如他所预期的那样,他将这种商品卖了,由此获得的差价叫超额利润。可以看到,所谓“炒”的行为来自于供不应求,解决它的根本方法就是增加供给。

03

除了从供给端根源性调节供不应求格局之外,

还应关注租房市场的制度建设

第三个问题是租售比例。对中国来讲,住宅市场除了商品住宅的销售,还有一个租赁房的问题需要讨论。在美国,拥有所有权房的人占65%左右(高的时候达到67%),还有35%左右的人是租房住的。在中国,拥有所有权房的人已经超过90%,但还在寻思着“买房”。如果大家都买房,从住家的这头来讲,你安稳了,因为我自己的房;如果房价上涨,我还可得到涨价的收益(当然,这些收益只有在卖房后才能变现;卖房后,也还得找地方住)。居民都买房住,这将引致一个严重的问题,即劳动力不流动了。劳动力如果在空间上不流动,所谓的资源有效配置就很难进行了,同时,又将引致一系列社会问题。一个实例是,全国大中型城市到处都能看到堵车现象。什么时候堵车能缓解?每年7~8月份。原因是孩子放假不上学了。为什么?因为各家都是买房住,一早起来就从所住的地方出发到该到的地方。如果是三口之家,就会去三个地方,路程长;如果选择的是租房住,至少靠近一个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交通量减少。如果按人头计算,减少1/3交通量,这就是为什么7~8月份堵车缓解。如果还是都倾向于买房住的话,那么,今后劳动力不流动,资源的再配置就会发生非常大的困难,这是在研讨住宅市场发展中应该考虑的事情。

需要讨论怎么规范完善租房市场。1999年公房改革之前,我们住的都是租赁房,但并没有现在一些人通过市场化手段去租租赁房住的后顾之忧。因为当时各种制度比较稳定;与此相比,现在租赁房的制度和机制稳定性不够、规范性不够。鉴此,应该加快租赁房的制度建设,以此,推进商品住宅市场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形成比较合理的租售比,这符合中国整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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