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伟、王某伟!终生禁驾!

成某伟、王某伟!终生禁驾!
2022年11月16日 21:46 直播日照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公布近期被终生禁驾人员2人。2015年以来,日照公安交警先后60次分批公布203名终生禁驾人员。

这次公布的被终生禁驾人员成某伟、王某伟均为男性,年龄分别为51岁、27岁,都是因为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其中,成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王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违法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成某伟    性别:男    年龄:51岁

驾龄:3年 准驾车型:C1

驾驶证号:3728021971******3X

禁驾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姓名:王某伟    性别:男    年龄:27岁

驾龄:5年  准驾车型:C1

驾驶证号:3711021995******10

禁驾原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回顾1:

2021年9月8日19时30分,成某伟无证醉酒驾驶(经抽血检测,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00.5mg/100ml)达到报废标准的鲁LME**9号牌二轮摩托车,在东港区涛雒镇某村村通道路将行人郑某香撞伤。2021年9月13日,郑某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成某伟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3月28日,经东港区人民法院判决,成某伟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22年5月19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成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回顾2:

2021年4月10日7时40分,王某伟驾驶鲁L9M**0号牌小型轿车,沿日夏线由东向西行驶至日夏线9km+300m(某机械厂门前)路段,与76岁的老人李某文及停在路边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李某文受伤。2021年4月15日,李某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王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其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65mg/100ml)、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4月2日,经东港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伟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2年5月27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王某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不可重来。每一起交通事故,伴随的都是鲜血与泪水,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一次又一次警示我们,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杜绝事故,遏制悲剧,减少伤亡,捍卫生命,在参与交通的每时每刻,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日照交警编辑:牟慧君  校对:娄华轩  责编: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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