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酷似李小龙肖像及经典动作,#真功夫20件商标被裁定无效#】近日,李小龙后人与连锁快餐品牌真功夫的商标纠纷有了阶段性进展。中国商标网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有20件图形商标“无效”,于8月25日出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被裁定无效的图形商标,均酷似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即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裁定书显示,依照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这些争议商标无效宣告。也正是在8月25日,李小龙之女诉真功夫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开庭,案由为一般人格权纠纷,目前该案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