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上简称《公告》),《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O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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