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城综罚决字〔2023〕第2314001号了解:中原区郑上路北爱民路东建设的龙翔花园项目,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河南聚龙置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
河南聚龙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5月16日,注册地位于郑州市煤仓街7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龙,该公司曾多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多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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