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毛奇相关通报
2024年11月3日,江西发布关于毛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7月26日,江西发布通报:江西省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7月25日,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关注到网上有关举报万年县委领导毛某信息后,上饶市委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编辑 | 马媛
综合 | 人民日报 天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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