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天津生态环境”,2024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记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均已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记分标准进行了记分。
《管理办法》实施两月以来,已有两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记分满12分。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约谈了这两家机构的负责人,要求机构认真整改,规范开展机动车检验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确保后续车辆检验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同时,该负责人已提交了详细的整改报告,并郑重签署了整改承诺书。
通过记分制管理,管理部门发现并纠正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程序不严谨、经营管理存在疏漏的行为,对违规行为实施扣分及约谈,以提醒和警示。
通过实施《管理办法》,我市加强了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有效改进了企业的检验工作和检验服务,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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