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天津市医保局发布公告,将中止天津和平乐仁康健诊所等18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市医保中心关于中止天津和平乐仁康健诊所等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协议约定,2025年10月及11月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予以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处理,中止期为1-3个月不等(中止期满后按相关规定执行),现将中止天津和平乐仁康健诊所等18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情况公告如下: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来源 | 天津市医保局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