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为河北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文物普查发〔2024〕1号)、《天津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津文物普查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对河北区“四普”新发现文物(38个“四普”登记文物,经研究合并为29处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布为河北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自公布之日起按现状及时进行保护,积极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依法保护、科学保护,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来源 | 天津市河北区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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