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茶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核工作圆满完成。
作为文物大县,茶陵县目前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3个点(茶陵古城墙、茶陵铁犀、茶陵列宁学校旧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毛泽东在茶陵居住旧址、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晓塘城遗址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毛泽东在茶陵活动旧址、笔支塔、洣江书院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五七干校旧址、南岳宫等)。
自今年7月份以来,为高质量完成茶陵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县文旅局制定了全县四普实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与第三方公司联合组建了两个野外调查小组及一个内业资料编写组,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开展野外调查,对已认定登记的419处三普文物点进行复查。实地调查现场,普查员利用无人机、RTK测量仪、数据终端等设备,对文物本体全景风貌、边界坐标、保存状况、方位描述等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在实地复核调查过程中向各村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
目前,茶陵县已新发现36处文物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有19处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处为古建筑,4处为古墓葬,2处为古文化遗址。
下一步,茶陵县四普办将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依法完成文物认定、登记、公布等程序,确保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普查工作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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