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检察院与湘潭大学签署《检校合作框架协议》

炎陵县检察院与湘潭大学签署《检校合作框架协议》
2024年12月11日 21:01 红网

红网时刻新闻12月11日讯(通讯员 陈鑫)为发挥检校共建机制优势,实现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共建共赢,12月9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与湘潭大学共同举办《检校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炎陵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晓斌,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党委书记陈双喜,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炎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泽良出席活动。

揭牌仪式。

活动中,郭建、陈泽良与陈双喜分别代表炎陵县检察院、炎陵县法院和湘潭大学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双方围绕理论研究、实践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序幕。

签订框架协议。

郭建首先对陈双喜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湘潭大学有着权威、优秀、专业的理论底蕴和师资力量,学术实力强劲,期待双方通过本次合作共同开创法学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检察业务发展互利共赢良好局面,共同打造检校合作新典范,为推进和护航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陈双喜表示,湘潭大学是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是湖南省成立最早,师资力量最强,招生功能最大,办学特色最鲜明的法学院系,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业务培训、师资互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深入沟通联动,深挖合作潜力,共同推动双方高质量融合发展,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晓斌表示此次校地合作的达成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改革、加强炎陵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探索,是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守正创新,对加强校地合作、实现双向共赢,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签约以后,希望双方能够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创新合作新模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协议签订后,双方围绕检察实务、理论研究、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座谈交流,就进一步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联合进行课题攻关、加强理论及实践教育培训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随后,还进行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的揭牌仪式。

本次签约既是良好开端,更是长效机制。下一步,炎陵县检察院将与湘潭大学携手并进,探索更深层次、更多形式的合作交流,借助高校“外脑”,激活检察事业发展“内驱”,推动检察工作和法学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为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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