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一外卖员两年“受伤”18次被判刑

湖南宁乡一外卖员两年“受伤”18次被判刑
2024年12月26日 04:43 红网

外卖员18次以送餐受伤骗保,被判“保险诈骗罪”

外卖骑手

每日奔波在路上

穿梭于大街小巷

工作中容易出现交通意外风险

为了保障“外卖小哥”的人身安全

外卖平台通常会强制骑手购买一份“骑手险”

然而

湖南宁乡有人却在“骑手险”上打起了歪主意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李某先后在多家外卖平台担任外卖骑手。每次开展配送业务时,外卖平台均会自动为其购买意外保险,保费从李某个人账户中扣缴。

然而,李某的送外卖之路相比其他外卖员似乎更加“坎坷”,平均每两个月摔倒一次,有时一个月摔倒两次,在李某的两年外卖员生涯中竟摔倒受伤了18次。这是李某运气不佳,还是背后另有蹊跷?察觉端倪的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担任外卖骑手期间,李某为非法获利,先后18次通过捏造在外卖配送过程中受伤的情况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伪造的医院病历资料、费用清单、收费票据等材料,以此骗取保险理赔款,共计骗取保险理赔款206819.89元。

法院判决

宁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向被害单位保险公司退赔经济损失206819.89元。

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保险诈骗罪是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官提醒,利用保险实施诈骗的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秩序,威胁金融系统安全及社会诚信体系构建,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理赔材料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都可能构罪。广大群众要正确使用保险,树立保险理赔的正确认识,自觉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投机取巧,以假乱真,最后可能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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