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1日讯(记者 李洁)近日,网友“854lfc9”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咨询“军转干部安置”的相关问题,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出了回应。网友提问:本人入伍前为常德市农业户口,高校毕业后入伍成为军官,在校期间户口未迁入学校,也未注销。目前本人已婚,且配偶婚后先落户长沙。请问此种情况下,我能否跟随配偶的户口转业到长沙?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军转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二、自2024年9月1日起,《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正式施行,湖南省也将对军转干部安置进长沙的申请条件作出相应调整。通过购房取得长沙市常住户口,其落户时间和生活基础时间均截止到转业当年下达命令当天,生活基础时间以在长沙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为主要依据。若需了解更多军转干部安置相关政策,可电话咨询湖南省军区转业办,联系电话:0731-84570503;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联系电话:0731-85110187。
来源:红网
作者:李洁
编辑:陈达元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