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卫兵
“这263.3元费用究竟是学校或班主任要求收取的,还是家委会负责人的个人行为?”1月30日,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初一年级的一名学生家长因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报警求助。该班家委会负责人要求收费的名目包括,开学时的国防教育费、四本资料费、寒假大礼包(学校自编教材)以及期末成长手册等5项,总共263.3元。该家长询问收费是否合法合规时,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复,还声称:“明细不再在班级里公示,学校要求不做任何电子表格,也不进行公示。”。(1月31日 紫牛新闻)
家委会负责人向家长收取费用,应该公示收费依据、标准、使用明细等情况,便于家长监督收费的合法合规及费用收支情况。只收费却不公示使用用途,这显然是违规,这让收费项目和费用使用情况进入模糊地带,不仅侵犯家长的知情权,也可能成为乱收费的隐蔽通道。当家长质疑收费是否合法,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复,这更让人疑窦丛生,这是其打着学校旗号来诈骗?还是根据学校要求违规收费?
如果该负责人是根据学校要求收费,那么幕后主使者——学校应承担主责。该负责人仅是学校收费的“马前卒”。对于家委会的收费行为,涉事学校和班级老师都没有斩钉截铁地回复“不知情”,与其撇清关系,而是含糊其词,保持沉默,这更加让人怀疑,学校可能是违规收费的“主角”。
问题的根源,在于家委会的成立机制存在一定缺陷。据报道,涉事班级家委会是在老师指导下成立的,这存在一定弊端。在学校管理中,家长与老师的地位不平等,有的家长希望孩子在学校得到老师更多关照和培养,拥有更多的锻炼成长机会,对老师言听计从,甚至去巴结、讨好;有的家长担忧不配合、不支持老师工作,害怕孩子遭到打击、报复,对老师的要求逆来顺受,不敢违背。在此背景下,老师指导家长成立家委会,其运作可能演变为在老师指令、监督下,其成立宗旨也偏离为家长、学生服务的宗旨。
这种异化的家委会,对学校而言具有双重便利:一是,家委会将成为学校管理措施的坚定执行者,甚至明知管理措施不合规,也委曲求全,坚决执行。此次事件中,家委会负责人违规收费,是否如此?二是,面临问责时,校方可以“甩锅”给家委会,让自己脱身事外,逃避惩罚,待事态风平浪静后再故伎重演。
有的家委会负责人及其成员不是由家长民主选举产生,而是由学校、老师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产生。这种运作机制下成立的家委会不代表家长利益,难以有效监督学校教学行为。相反,其可能成为学校的附庸,当学校实施一些不当措施且不便出面时,其会成为学校的最佳人选,成为学校违规管理的“替身”和“帮手”,与校方合谋侵犯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审核家委会的成立机制。如果家委会负责人及其成员不是由家长选举产生,而由学校、老师指定产生,那么,成立家委会的合理性存疑,应该予以撤销。只有当家长选举出家委会负责人及成员,家委会才能真正维护家长、学生的利益,避免“收费却不公示使用用途”的事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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