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公司欠租退租被判赔100余万元,另诉讨要80余万元保证金,湖南一法院调解

摄影公司欠租退租被判赔100余万元,另诉讨要80余万元保证金,湖南一法院调解
2026年10月17日 23:41 看点资讯

“感谢法院的耐心调解,解了我们公司燃眉之急。”某摄影公司负责人举着锦旗激动地说道。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涉企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轮背靠背调解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事后,当事人送上了写有:“公正调解息争止讼,倾心履职护航企业”的锦旗,向法院表达衷心感谢。

2020年10月,某摄影公司租赁了某商业服务公司的房屋,后因摄影公司经营不善,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多次欠租并提前退租,于是某商业服务公司向芙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摄影公司支付违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金,芙蓉区法院判决某摄影公司赔偿某商业服务公司违约金一百余万元。

然而,某摄影公司认为前述判决未解决其向某商业服务公司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返还问题,故另向芙蓉区法院起诉要求某商业服务公司返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该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商业服务公司态度坚决,认为按照双方原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某摄影公司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其缴纳的保证金应当不予退还,且因为此次提前退租,导致其房屋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作为出租方被迫承担了租金的损失。某摄影公司则表示,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其迫不得以提前解除合同,生效判决已判决其承担一百多万元的违约责任,其缴纳的八十多万元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其认为有失公平。双方因退还保证金事宜一度陷入僵局状态。

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向双方当事人明确双方权责边界,诉讼风险及法律后果,同时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希望商业服务公司充分考虑摄影公司作为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鼓励双方互谅互让,互利共赢,围绕平衡双方商业利益做调解工作。经过多轮反复沟通,原本对立的双方逐渐达成共识,最终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某商业服务公司返还了部分保证金,并且一次性履行完毕。此次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租赁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承租企业的经营压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成功化解,既是我院立足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也是护航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下一步,芙蓉区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聚焦企业司法需求,做优涉企纠纷高效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长沙芙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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