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工作,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和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湖南省娄底市常态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了一批违法的企业和个人。
为强化警示教育,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现对三起违法处置建筑垃圾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望有关从业单位及个人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安全高效处置建筑垃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典型案例一: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6年10月18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火车站天成银座地段有人倾倒渣土。经调查,1.当事人吴*全驾驶环保电动车湘K7***8D,从一中附中地段的“娄底城区学校、医院周边易涝积水项目”拖运一车渣土倾倒在火车站天成银座后面的闲置空地上;执法人员调阅电子渣土联单核实,该项目已经办理渣土转运许可手续,但吴*全未将建筑垃圾倾倒至规定场所。2.该空地由尹*文擅自受纳建筑垃圾并收取了费用。
二、处理结果
1.当事人吴*全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2.当事人尹*文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典型案例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6年8月19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移送线索:在秀石街发现湘KZ***5号运输车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娄星区金湾嘉园对江村统征地地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实:湖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的情况下,指派渣土运输车(湘KZ***5)将娄益电气化改造项目工地施工区域内的9立方米渣土运出工地,违规倾倒于娄星区金湾嘉园对江村统征地地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湖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罚款,该案已办结。
典型案例三:擅自堆放建筑垃圾案
一、基本案情
2026年9月5日,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娄星区新星南路农资大厦地段时,发现联通公司营业厅门店外人行道上堆放有建筑垃圾。经调查:上述建筑垃圾系当事人方*军在联通公司营业厅门店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共计4.5立方米,方*军将其堆放在该门店外人行道上,且不能提供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该案办结。
来源:娄底全民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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