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涉事教师已离职,警方经认真调查核实,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重庆理工大学:涉事教师已离职,警方经认真调查核实,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2026年09月21日 21:31 看点资讯

9月21日,重庆理工大学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传“廖某被我校原教师李某性侵后报警未立案”引发社会关注,我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安、检察部门了解情况,并组织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李某于2019年3月受聘为我校车辆工程学院教师,2025年7月4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月办结解聘手续,目前,其已不是我校教师,也未在我校任教。李某与廖某发生私人纠纷,廖某报警称被李某性侵,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经认真调查核实,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于2025年7月1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廖某向綦江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其立案监督的申请不予支持。

近日,重庆一公益组织副会长小雨向记者反映,她长期关注大凉山困境儿童关爱项目,一次活动中结识了李某,李某是凉山人,重庆市清研理工电子科技公司总经理,重庆理工大学硕导。去年5月20日,李某邀她商谈公益活动项目,6月6日,她到李某所在酒店房间沟通时遭到性侵。

小雨称当时自己脑子一片空白,反应过来时事情已经发生了。对方称事情说出去对小雨名誉不好,许诺“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谈恋爱,如果你愿意,我们就结婚”。

小雨表示,在李某的安抚表态下,自己没有及时报警。之后,对方也写下道歉信,还转账10万元,但自己没有收下。

小雨称,2025年6月23日,她以李某强奸为由报案,警方认为二人在发生性关系前,关系超越普通朋友,未立案。她希望李某能受到应有惩罚。

小雨提供了一份2025年7月7日李某的手写道歉信,上面写着:与小雨交流中误解了她的意愿,在没有争取同意情况下主动发生了性行为,为此表示道歉。

2026年1月28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显示,结合现有证据,两人言词证据间存在无法核实的矛盾疑点,且无客观证据,无法证明强奸。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立案监督申请不予支持。

李某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小雨,要求小雨删除抖音发布的视频、公开道歉、赔偿5万元。2026年6月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判决书显示,法院查明:李某曾向小雨出具《道歉信》,还在与小雨领导王某的对话中多次表达歉意。庭审中李某陈述,他就职的重庆理工大学找到他,告知他正处博导公示期,要求尽快解决。随后他联系小雨和王某,王某提出道歉信和10万元补偿的条件,李某转账后王某未收。

法院认为虽然有《不予立案通知书》,但根据道歉信,结合双方沟通情况及其他阐明事实,小雨言行所指事实并非凭空捏造,李某相关行为也是引起本案纠纷原因之一,对小雨发抖音及到李某单位发传单的行为已经严厉批评,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

李某表示,他从未做过任何违反小雨意愿的事,对于小雨的行为,他很伤心,如果觉得还有问题,小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李某称是小雨的领导想要敲诈自己,“想要我另一家餐厅30%的股份”,道歉信是有人威胁自己、施加压力,自己照着小雨写的版本抄下来的。李某称:“我完全是被她和她的领导设计了。”

李某还表示,自己对小雨是有感情的,其领导称小雨有“受害综合症”,“我觉得关注一下心理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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