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奔驰发现少了一把钥匙,4S店称要是已经丢失!

女子买奔驰发现少了一把钥匙,4S店称要是已经丢失!
2017年11月13日 18:00 痴鸡大亨

北京晨报消息,今年9月23日,王女士和母亲在北京市中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升之星”)买了一辆奔驰轿车。王女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奔驰新车都会配有两把新钥匙,但自己拿车后一个多月,手中只有一把,她们领完车并办完所有手续后,才于11月3日被4S店告知钥匙已丢。11月11日,中升之星4S店展厅经理戴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他们承认丢钥匙的过错,为此愿意无条件为王女士配钥匙,并给予适当赔偿。

11月11日,中升之星4S店展厅经理戴先生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他们承认丢钥匙的过错,为此愿意无条件为王女士配钥匙,并给予适当赔偿。王女士和母亲在中升之星4S店购买了一辆白色奔驰轿车,经熟人介绍认识了中升之星销售顾问高琦,“买车时,高琦说过两天给我们另一把钥匙”。

在11月12日王女士接受了4S店解决方案。

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如果钥匙是在售车前丢失,而销售人员恶意隐瞒,属于欺诈行为,车主可以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如果钥匙丢失是在售车后出现的,从法律上讲属于《合同法》上的瑕疵履行行为,既然4S店自己承认了对于弄丢钥匙的过错,则表明其认可该瑕疵的客观存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其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专家解读

4S店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王女士的遭遇,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对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享有知情权,4S店不及时告知钥匙丢失的事实甚至有意隐瞒,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 新车出厂,一般会随车配备2至3把钥匙。4S店可以通过修改随车电脑参数,将丢失的那把汽车钥匙设为非法钥匙,但仅限于不能启动汽车,丢失的钥匙仍然可以开启车门。这里提醒注意,一但发现车钥匙丢失,即使已配置新钥匙,但仍然要小心不要在车里存放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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