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西藏首次出现红色预警!三地区无法新建光伏项目!

深度解析:西藏首次出现红色预警!三地区无法新建光伏项目!
2019年02月18日 09:19 华夏能源网

华夏能源网获悉,为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于2月14日发布了2018年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其中有7个省份的评估发生了变化。值得注意的是,与屡登“红牌榜”的甘肃和新疆不同,西藏是首次出现红色预警!

根据国能发新能〔2017〕79号文件,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同时,发改能源〔2019〕19号文件中也规定,评价为红色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的本地消纳的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

这意味着甘肃、新疆、西藏连平价上网光伏项目都无法进行建设!

作为光伏发电中坚力量的西部地区,甘肃和新疆为何屡居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红牌榜”?西藏又是为何首次出现红色预警?

原来,光伏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采取的是综合评价与约束性指标判定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综合评价中的风险评价就是屡次将甘肃和新疆送上红牌榜的“罪魁祸首”,包括弃光程度、市场消纳风险和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程度。此次西藏的“预警”也与此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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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弃光率是“致命”因素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光伏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弃光电量54.9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3%,同比下降2.8个百分点。虽然全国弃光率已经维持在较低范围,但局部问题仍然突出,西北全年弃光电量仍占全国弃光电量80%以上。

其中又以甘肃省为甚,甚至前几年弃光率一度高达40.2%。究其根本,主要由于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强、电网建设延宕、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问题。截至2018年9月,甘肃省新能源装机合计5078.01万千瓦,是本地最大用电负荷的近3倍,富余电力主要通过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外送,目前的最大输电能力只有800万千瓦。

新疆的弃电率同样不容乐观。截至2018年4月底,新疆累计光伏电站发电量10.0亿千瓦时,弃光电量2.5亿千瓦时,弃光率20.1%,较去年同期上升19.1%。其主要原因也是由于当地消纳能力不够且电力外送缆线正在建设中。

而首次“入围”红牌榜的西藏号称“世界屋脊”,享有全国最多的太阳能日照资源。监测数据显示,西藏太阳辐射总量折合标煤约4500亿吨/年,也就是说将西藏太阳辐射折算成煤,一年总量相当于全国挖煤123年。

按说蕴藏如此巨大太阳能的西藏,光伏产业发展应是前景一片光明。但其背后却隐藏着这样的“心酸往事”:西藏山南地区桑日县,有中电投黄河上游公司、中广核、保利协鑫、无锡尚德集团4家企业的光伏电站,一腔热血几年大干后,这四家电站都相继建成。此时,电怎么送出去?成了最大的阻碍,最后四家企业无奈地达成一项看来非常可笑的协议:轮流发电!没有轮到的电站,只好呆着“晒太阳”。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藏光伏产业的支持力度,弃光限电问题虽然得到缓解但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加上该地区光伏电站集中,2019年的消纳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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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弃光“顽疾”需打好“组合拳”

实际上,国家能源局在正式公布建立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的同时,还明确写明了不同弃光程度所对应的评分标准,并再次强调,“弃光率10%以上的地区直接判定为红色”。因而,高弃光率成为了戴在光伏产业头上的一顶“紧箍咒”,严重制约着西北地区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

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18年11月29日联合发布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平均弃光率要控制在5%以内,对于重点地区,如新疆和甘肃,要限制在10%以内。针对性的破解措施有三方面,即电力交易市场化、电网配套建设与特高压外送通道。

此外,以电网接入条件和消纳能力为前提,合理确定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引导新能源开发布局向中东部地区转移,也可以有效地缓解目前严重的弃电现象。

尤其是对于弃风弃光严重的西部地区,其新能源弃电现象严重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需要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除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外,还要注重加强电网建设、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完善政策市场机制等措施。

可以肯定的是,西北地区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能源供给基地,虽然短期内仍会处于前期光伏高速装机的“后消化期”,弃光和消纳难题也依然是西北地区光伏发展面临的最大困境。但其发展模式将告别以往的“野蛮增长”步入稳健发展期,将在“发展、调整、发展”模式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华夏能源网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出,以供参考:

(作者/冯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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