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酱食品添加剂超标? 涉事食品公司主张复检

辣椒酱食品添加剂超标? 涉事食品公司主张复检
2024年03月12日 09:33 海口身边事
#澄迈金江一食品辣椒酱食品添加剂超标#【辣椒酱食品添加剂超标? 涉事食品公司主张复检】去年11月中旬,一份来自河北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曹妃甸区分局的食品安全检测报告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报告显示,经抽检发现,海南澄迈金江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灯笼辣椒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085,而国家标准不大于1,检测结论不合格。涉及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涉事的食品公司。对于这份检测报告,公司负责人并不认可。根据抽检、复检两份检测报告,再加上厂家认可检测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初步认定,涉事食品公司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结合这起事件,监管部门和食品公司,一起找原因,尝试从源头解决问题。查看生产记录,执法人员发现,辣椒酱食品添加剂的投放环节,可能是问题所在。辣椒酱生产过程中,该公司使用了一种固体添加剂。因为搅拌锅是常温搅拌,这可能导致固体添加剂搅拌不均,进而造成同批次辣椒酱个别出现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直播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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