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记者从银川市民政局获悉,银川市落实自治区城乡低保调标提档政策,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津贴标准。目前,已及时足额发放1—10月各类救助补助资金3.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8%。
家住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园林场社区的赫先生今年60岁,离异后给超市送货,收入不稳定,后来因为腿疼赋闲在家,今年达到退休年龄后,每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450元。4月,赫先生在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诊断出双侧膝关节骨性关节病,随后做了右膝置换手术,个人支付1.2万元。赫先生说,他给社区打电话后,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在得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后,帮他提交了相关资料。9月,赫先生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每月低保金690元。
今年以来,银川市城市低保标准已由上年的660元/月统一提高到690元/月,增幅为4.5%;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60元/月统一提高到510元/月,增幅为10.9%。同时,银川市落实城乡低保标准长效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同步调整特困供养救助标准。
“我自付了3.9万元医疗费,又享受了1.2万元临时救助金,减轻了经济压力。”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她罹患肾衰竭,丈夫因为要照顾她,不能从事稳定的工作,只能在她身体好一些的时候在工地打零工,家庭收入较低。2022年8月,何女士一家三口开始享受低保,目前每月低保金为2070元。今年3月,何女士做了肾移植手术。9月,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时了解到她的情况后,帮她申请了临时救助,提供材料没多久就收到了1.2万元救助金。何女士说,她的术后排异反应小,目前已经可以在家做些简单的家务。
银川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临近寒冬,银川市进一步落实主动发现工作机制,落实“寒冬送温暖”工作要求,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第一时间给予急难社会救助,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对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按照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人均不低于城市低保月标准3倍的临时救助,保障其渡过难关。(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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