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物质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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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产生人类意识以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物质和意识。今天则就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进行归纳,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帮助。

首先,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一种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用通俗的话来讲,也就是说这种客观实在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来决定的,例如:能量,并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来决定它的存在或消失的。并且他还是一种可知的,我们凭借努力能够让自己的思维去认识他,并且他是真真实实存在的。由此,我们可以归结出物质的唯一特性便是客观实在性。所以在考试当中需要大家熟记并且能够区分哪些是物质,并不只是那些我们能看得见摸的着的东西。

而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存在并且只能存在于人的大脑,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也就是说,除了人,其余事物都没有意识,例如:动物、人工智能,前者的行为只是一种本能,而后者的行为只是对人的思维的一种模拟。故需各位能够做出正确的判别。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在两者的关系上是由物质决定意识,这便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而意识是物质的反应,但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体现在: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自觉选择性和主观能动性,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例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认真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意识。例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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