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时代下,家族信托的优势进一步突显

新民法典时代下,家族信托的优势进一步突显
2021年04月23日 10:12 汉正家族办公室

遗嘱信托制度早在二十世纪初就传入中国,该制度在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首次得到法律确认,并且最近在《民法典》中有所更新。

其中关于遗产与信托方面,有2个亮点值得我们注意:

01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4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此前的《继承法》对遗嘱信托一直是空白,此条新增规定为法院裁判和规范当事人的遗嘱行为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可见, 遗嘱信托作为财富传承的重要形式已经被《民法典》所确定。

02 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须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该制度规定明确了遗产由专人进行管理,更便于查明遗产范围和数额、更切实保护遗产、更妥善地安置、分割遗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应时代的要求,《民法典》建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体系。

家族信托与遗嘱信托

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实际上,家族信托和遗嘱信托并不是两个对立的概念,遗嘱信托是家族信托的一种形式。和我们熟知的家族信托不一样的是,遗嘱信托通过委托人立遗嘱而设立,一般的家族信托通过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等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而设立。

因此,在新民法典时代下,“遗嘱信托”与“家族信托”谁更适合用来传承财富?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关于遗嘱信托的法律规定寥寥无几,《民法典》中有1条,国内《信托法》中有2条。实践中成功设立遗嘱信托也不常见,而家族信托依托《信托法》,规定较为完善,且市场上已有较为成熟的产品,而境外在英美法系下成立的家族信托更是有几百年的历史。

信托财产范围

虽然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信托财产的范围,但是因为从立遗嘱之时到遗嘱信托成立之时往往间隔较长一段时间,遗嘱中确定的财产有可能价值会有波动,尤其是证券类的资产。

所以对于遗嘱信托来说,应当优先考虑价值容易确定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比如银行存款、房产等。另外立遗嘱人列明的信托财产中可能还会包括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遇到遗产要用来还债的情况。

这些都导致在设立遗嘱时没有办法直接按照遗嘱上列明的财产设立信托,而往往需要诉讼到法院进行析产。

而在家族信托中,委托人在生前就将信托财产区分好并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也会对信托财产进行产权上的严格审查,大大降低了争端。

风险隔离

设立遗嘱信托的遗嘱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继承编中关于遗嘱形式的法律规定,若形式上不符合遗嘱相关的法律规定,遗嘱会被认为无效。如果遗嘱信托财产,或受益人、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的,信托将会无效。

此外,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应当优先清偿税款和债务。

而在家族信托中,信托文件经过法律人士制定,不太会出现因为文件缺失条款而无法成立信托的情况。在财富保护功能上,根据英美法系规定,在家族信托中,信托财产一旦经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后,即建立了与委托人财产和受托人财产的双向隔离机制,使得企业和家族财产独立于家族成员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个人的能力、债务、婚姻、死亡而导致企业或家族财产受损或削减。

税务筹划

遗嘱信托与家族信托,两者可以避免巨额的遗产税。虽然目前中国并没有针对遗产税立法,但一旦开征后,继承遗产将面临巨额的遗产税,而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可以合法规避该税款。

但家族信托除了可以免除遗产税之外,还有更多的税务筹划功能。它可以优化税务架构,实现合理税务筹划。

比如,委托人将企业所有权转让给信托公司而只保留控制权,可有效实现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此外,通过搭建离岸信托架构可以有效减免来自企业营业地法域的税收征缴。

此前,遗嘱信托仅规定在信托法中,继承法没有对遗嘱信托进行规范,法律规制之间无法衔接,甚至存在断层和冲突。本次继承编的修订使得信托结合遗嘱成为非常有效的财富保障传承的工具。

但实际上,就功能而言,遗嘱信托在一定程度上,依旧无法替代家族信托的一些优势。

根据《2020胡润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内地超高净值人群规模,资产在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35万户,在这些人群中,未来20年将有42万亿元财富传给下一代,财富传承与管理已成为大多数超高净值人士面临的重要课题。

因此,利用家族信托实现未雨绸缪,保护好财富与实现传承,已成为每一位高净值人士的必修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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