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崭新方案”:“用信托做慈善”的这六年

共同富裕的“崭新方案”:“用信托做慈善”的这六年
2022年12月04日 07:30 汉正家族办公室

编者按:2016年11月,“紫金·厚德6号”慈善信托计划在南京市民政局完成备案,成为自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实施以来,江苏省首单落地的慈善信托。在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上,紫金信托连续第12年设立“紫金·厚德”系列慈善信托。作为这只极具开创性意义的慈善信托的重要见证者和长期观察者,原银监会非银司司长、行业专家高传捷、新财道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明、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暨河仁社会慈善学院院长陈友华应邀受访。三位专家分享了慈善信托在助力共同富裕的理论溯源、实践探索和社会价值研究上的,深刻和系统的思考。

“慈善信托出现,让一个金融行业带着合理的服务制度、熟悉信托与金融的人才队伍、成熟的服务能力、二十年形成的潜在资源,一次性整建制加入公益慈善行列,这是40多年来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

在如今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公益慈善被寄予了更大的期许。原银监会非银司司长、行业专家高传捷洞察历史、观照当下、放眼未来,深刻阐述了他眼中助力共同富裕的“崭新方案”。

公益慈善选择信托的“三个必然”

“公益慈善选择信托,是生活的选择,是历史的选择,也是风险、挫折和社会进步的选择。”作为国内知名信托制度研究专家,高传捷对于慈善信托的发展洞察有着更为宏大的历史视野。

“慈善是群居生活的人类社会必然存在的现象。慈善与信托结缘却是人们选择的结果。在长期的多样化慈善活动中,用身后财产开展慈善的概率比较大,出于对人性与现实的认识,在比较了不同的行为规范后,很多人们认同信托机制。信托的三方结构往往优于普通直接捐赠、直接慈善的双方结构,因而信托原理不断被后人学习、模仿、完善,成为在一个很大范围内,前人从事慈善活动的一项基本选择。”

“从古今中外的历史看,人们通过信托制度或者利用信托原理、借助他人帮助管理慈善财产、开展慈善活动有长期而成熟的记录。”根据高传捷介绍,900年前,宋代范仲淹创办的“义庄”,就已初步具备现代公益信托的雏形。

在具体运作机制上,范仲淹是委托人,他所购置千亩良田是“义庄”的信托财产,“义庄”由他人受托经营、管理;按照范家的意愿分配“义庄”每年的田租、农产品给范氏族人、周邻乡亲和符合《义庄规矩》的受益人。范仲淹提出良好的理念,从实际出发予以落实,设计了严格的程序及时纠错完善,使得义庄成为有明确目标和严密运作的宋代“乡村振兴慈善信托”的样板。它以照顾族人生活、学习、红白急难等为目的,以独立财产经营为核心,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为保障,用持续运作所获收益支持家族传承和一定范围的慈善事业,成为影响中国后世农村“家族慈善”、“宗族慈善”的制度典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公益慈善经历发展与风险、创新与提高。制度创新始终是推动公益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1996年12月,基于借鉴经验、创新制度、促进发展的目的,国家做出了建立公益信托的决策。2016年属于公益信托的慈善信托出现,让“信托”这一金融行业带着规范的制度、熟悉信托与金融的人才队伍、完整的经营服务能力、二十年形成的潜在资源,一次性整建制加入公益慈善行列,这既是基于以往风险和挫折的选择,更是40多年来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

除了这三大“必然选择”,高传捷认为,中国公益慈善选择信托还有顶层设计的理念必然。

“我国公益慈善信托制度经历了一个制度完善的过程。199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信托法》时确定了向我国公益事业引入信托制度、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决策。2000年12月国务院第一次正式批准信托公司承担公益信托服务;2001年4月全国人大颁布公益信托法律制度,2016年4月,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批准慈善信托;2017年党中央亲自部署、银监会和民政部制定《慈善信托的管理办法》,慈善信托制度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使得信托制度可以应用于公益慈善活动。在这一过程的背后,体现国家最高领导层对借鉴历史成功实践、通过制度创新、积极促进社会问题解决、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性指导思想。”

高传捷说,我国慈善信托制度建立时间虽不长,但从六年实施效果看,慈善信托可以表达信托设立人、财产捐赠人、信托受托人、财产管理服务人、公益项目执行人的公益慈善情怀,取得了管理优化、公益效率高、弘扬精神文明的效果,显示出“信托有温度,慈善有力度”的特点。

出现最晚、发展最多、设立数量最多

“六年实践表明,慈善信托具有良好的制度特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它完善了公益慈善基本制度,健全了公益慈善事业主体支柱,建立了新的慈善运行模式,促进了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这是高传捷对“用信托做慈善”中国实践的核心论断。

据他提供的数据,截止今年11月,全国已设立慈善信托1052个,初始信托财产超过45亿元。“这个成绩虽不‘显赫’,但已使我国成为世界使用信托制度的大陆法系国家中,慈善信托服务出现最晚、发展最快、设立数量最多的国家,也初步展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亲自推动制度创新、完善公益慈善治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与可喜效果。”

今年初,由中国慈善联合会和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也直观印证了高传捷的判断。

根据两大机构统计,自2016年至2021年,全国共有62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慈善信托,占全国68家信托公司总数的91%;有66家基金会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其中2021年有46家慈善组织第一次参与设立慈善信托。

该报告指出,2021年慈善信托呈现出涉及地域不断扩大、受托人持续增多,社会组织委托人比重增加、慈善信托期限愈趋灵活、慈善信托目的多重化、银行托管稳固发展、律所在监察人中保持主导地位等特点。

复盘慈善信托这六年的落地质效,高传捷着重提到了其“完备、可靠”的制度基础:“信托的‘信义义务’让慈善服务具有良好的公信力;信托制度9类60余个可自由确定的制度要素灵活地满足人们的各项需求;信托财产多样化的管理方法,使慈善帮助的期限从短期延长为长期,小额分散财产聚汇壮大,模糊概括的公益愿望转为精准、优化的慈善关怀,波动性的支援完善为稳定持久的帮助等,这些都让慈善活动更具效果、更有力度、更加可持续。”

在高传捷看来,在“更具效果”的保证上,慈善信托还有一项“慈善意愿的高度遵从性”的特殊优势。

根据他的介绍,慈善信托的设立主体通常会亲自参加慈善管理与慈善活动,通过信托文件遵循、委托人参与治理、受托人专业能力、公益执行机构的专业经验,把慈善财产充分利用好,防范“侵占、挪用、浪费”的风险,努力取得慈善“成果”,实现“公益效率”。

“没有金融,慈善走不远,慈善只有和金融相结合才能做大做好,这是近几十年来的国际成功经验。”高传捷补充说。

慈善信托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为理解共同富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全局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新时代下更加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原则遵循。

高传捷进一步做出解释,慈善信托参与便利、管理简化、运行透明、灵活适用,便于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历史上慈善信托的设立主体大部分是个人和家族;财产规模大部分是中小金额;受托人用最低成本和高度热情提供管理;人们通过慈善信托解决社会问题、传播精神文明、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利用慈善活动教化子女、凝聚亲人情感、实现自我价值与精神长存;大量中小慈善信托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贴近人民提供帮助,让慈善关怀就在身边,慈善文化与高尚道德情操看得见、摸得着,使人们切实感受到世间的温暖。

对于促进慈善信托这一崭新制度的发展,高传捷也给出了具体建议。

“第一,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当前,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制度大多不熟悉,让更多的人们利用慈善信托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首先要加强宣传推广、表彰与鼓励,让大家了解、熟悉、愿意使用它,才能发挥慈善信托的制度优势推动慈善活动开展;第二,切实加强受托人队伍建设。慈善信托发展的核心是有一批值得信赖的受托人提供服务,对信托公司来说,做好慈善信托,收获的是跨代际的客户“黏性”和自身发展收益,对信托公司的长期存续和社会信赖非常有帮助;对慈善组织来说,要学习新的理念与制度,提高服务能力,促进自身公益宗旨的实施;第三,把握发展的重点方向,在人口聚集的大中城市,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是‘慈善信托进社区’,集中解决社区群众中存在的最困难、最关心、最期盼帮助的实际生活问题,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帮助人们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努力走出一条中国自己的慈善信托发展之路,让大大小小的慈善信托多如繁星般撒播到我国的广大城乡,把千百万人们对慈善、对美好情怀的感动化为现实,把他们的美好心愿、慈善足迹留在世间!”这是高传捷对我国慈善信托事业未来的美好憧憬。

本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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