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一文读懂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2024年03月20日 14:18 汉正家族办公室

导语:

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公益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也会产生相应的捐赠支出。所以@财务朋友们,您了解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吗?扣除比例如何确定?报表如何准确填写?以下为您逐一解答。

01、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需满足的条件

(1)接受捐赠的公益组织须具备税前扣除资格

最简单的方法是向受赠公益组织进行确认。由于相关部门公布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时间存在一定滞后性,有些公益组织尚未获得2020年税前扣除资格,如遇此情况,大家可与受赠组织保持联系,名单公布后及时操作。

(2)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电子捐赠票据样板)

02、公企业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额度

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特殊情形: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案例:

某企业201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00万元,捐赠相关支出如下:

(一)2018年度结转公益性捐赠扣除额10万元;

(二)直接向某小学捐赠的20万元;

(三)通过市红十字会向灾区捐款30万元;

(四)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了50万元。

本例中:

(一)2019年度税前扣除限额为200×12%=24万元,2018年度结转公益性捐赠扣除额10万元,小于2019年度扣除限额,在本次申报时全额先予扣除,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7行内;

(二)直接向受赠人提供的捐赠20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必须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1行内;

(三)通过市红十字会向灾区公益性捐赠,2019年度扣除限额为24万元,先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10万元后,剩余限额为24 - 10=14万元,本年度实际发生额30万元,可以扣除14万元,超过限额的16万元可以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8行内;

(四)通过市民政局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的50万元,在2019年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扣除,填入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3行内。最后汇总填列第4、9行。

如下图所示:

03、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综合广东税务、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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