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金会的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使用范围:
①运作 或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公益项目;
②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
③行政办公支出;
④党建工作经费;
⑤投资增值等等。
资金使用比例限制:
①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②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③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二、基金会相关税收问题
针对基金会自身:
基金会在成立后,符合条件后自行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有效期五年,期满后要再次申请。具备免税资格后,以下收入可免税:
①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③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针对给基金会捐赠的企业和个人:
基金会要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捐赠者才能享有税收优惠。该资格不用基金会申请,是民政、财政、税务联合认定,每年会公布获得该资格的基金会名单。获得该资格后,企业和个人捐赠时可享受:
①企业捐赠额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超过12%的部分,准予结转三年内扣除;
②个人捐赠额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汉正家族办公室,专注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股权信托、社群信托设立、运营及资产配置;基金会设立、财税管理、战略咨询、等级评估等服务;更多信息可搜索【汉正家族办公室】至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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