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次性补贴200万元;
省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级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等一次性补贴50万元;
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服务综合体等一次性补贴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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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贵安出台《贵阳贵安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暂行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对2021年7月出台的《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国家、省、市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创新平台服务和管理。
2016年由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的我国首个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
据介绍,近年来,贵阳市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不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并于2021年7月印发了《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政策实施三年来,由于《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未能全面覆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创新平台,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据了解,《实施细则(修订)》分为总则、申报条件与程序、附则三个章节、共13条。具体内容明确了编制背景目的与适用对象、申报条件与程序、经费保障、实施时间等,并明确贵阳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实施,相关责任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的修订重点是在总结原有不足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的创新平台覆盖不全、申报条件与程序尚待优化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和补充完善,不仅扩大了创新平台申报范围,同时对申报条件、补贴标准、使用范围、申报程序等进行了优化调整。
据悉,《贵阳贵安支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暂行实施细则(修订)》即日起施行,同时《贵阳贵安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暂行实施细则》废止。
记者 李佳旭
编辑:吴艺舟
审核: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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