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货运从业者的一封信

致广大货运从业者的一封信
2024年12月03日 20:35 巴彦淖尔日报社

道路运输企业、车主朋友们:

你们好!为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国家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给予一定补贴。如果您有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货车,并有意愿提前报废更新,请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向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申领补贴。为更好服务大家,交通运输部门特做以下提醒:

一、务必把准政策实施时间。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二、务必清楚补贴实施范围。报废车辆必须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老旧营运货车,新购车辆必须为中重型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者新能源营运货车。报废旧车、报废并购买新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均可以享受补贴。

三、务必关注补贴申领渠道。我区开通了线上+线下的双渠道办理路径,线上申领者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 “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众号,点击 “公众服务”,选择进入 “货车补贴申领”栏目,进入“内蒙古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平台”。线下可选择提交纸质材料到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部门办理。

补贴标准和受理流程及其他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 0479-8788451

请广大货运从业者积极咨询,广为宣传,有意愿的尽快提交申请资料,我们将积极审核材料、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尽快发放补贴资金,全力推动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让更多的货车从业者享受政策福利。

编辑:乔鸿 校对:希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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