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业秩序,建立正确舆论导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部门结合1月5日《西安市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通报》,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西安市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涉及的4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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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好房笔记’‘卫XX’长期以‘业主赔钱卖房’为话题,刻意渲染市场波动,其通过消极化、片面化论调引导业主大幅降价,获取二手房交易机会的行为,违反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规定,干扰群众理性判断,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经查,“XX好房笔记”“卫XX”账号持有人为卫XX(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系陕西升维置业有限公司(高新区经备字第202502559号)法定代表人、西安雨樵置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手续)股东。针对其违规获取居间机会的违规行为,高新区住建局已对公司及账号运营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分别扣除两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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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XX’长期集纳网上房产评论信息,无官方信息来源依据,通过剪辑拼凑、制作夸张标题等方式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虚假不实信息,引发用户恐慌性预期,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经查,“地产XX”账号持有人董XX,系西安懂房网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高新区经备字第202502644号)法定代表人。针对其发布争议性、误导性虚假不实信息的违规行为,高新区住建局对公司及账号运营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依规扣除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涉及虚假宣传的相关线索,已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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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XX卖房XXX’对我市房产区域‘标签化’,使用夸张标题、夸大性内容等形式,歪曲解读西安楼市,影响公众理性客观判断,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经查,“西安XX卖房XXX”账号持有人王XX,系西安玖之源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碑林区经备字第202500197号)员工。针对其“标签化”我市房产区域的违规行为,碑林区住建局对公司及账号运营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依规扣除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涉及虚假宣传的相关线索,已移交市场监管部门。
市住建局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经纪机构要规范线上线下作业标准,认识到同一项目不同房屋的差异和特点,不得以个别低价作为项目整体参考价,不得“以点概面”渲染市场波动,不得以“虚假房源”吸客引流,不得传播不实房地产信息,不得以个别成交数据判断市场趋势。广大群众如发现以上行为,欢迎向住建、网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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