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党建引领”深化作风能力,一手抓仲裁法律制度宣传,一手抓公信力提升,打响“阳光滨仲”品牌,树立滨州仲裁新形象。2024年创新性开展“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法务、律师、仲裁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来滨州仲裁委做客,“实地参观”、“体验仲裁”、“互动交流”,三大环节逐一进行,实现了“仲裁制度市场可感、可知”、“仲裁方式基层可用、可及”、“仲裁工作群众可信、可靠”的发展思路,大大提升了仲裁社会知晓率,取得了理想的效果,截止2024年5月共立案138件,比2023年同期增长64.3%。
“实地参观”实现“仲裁制度市场可感、可知”
2023年,滨州仲裁办以擦亮“阳光仲裁”品牌为支点,以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为目标,重点解决仲裁事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仲裁工作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堵点问题,仲裁机制助力企业家圆梦的难点问题,更加精心打造“阳光仲裁”品牌,推动创建“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社会环境的实际成效,深入开展“四进”走访工作,“走出去”为企业提供“全链条”服务;开展“仲裁+”协作服务经济发展,与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共同打造“1+1+N”工作体系助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与市国资委联合利用仲裁法律制度服务市属国有企业的作法得到省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仲”“银”合作成功创出“滨州模式”,累计化解行业内纠纷500件,标的额95亿元;2023年成功办结2起涉外仲裁案件,实现我市涉外仲裁破冰,服务外向经济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迈入全省前列;同时推动“人民调解+仲裁”机制融合,仲裁确认省内率先破题;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对接,搭建合作平台,开展专项培训,仲“电”合作有序推开;主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诉源治理,实现了“诉讼+调解+仲裁”有效对接。
2024年,吸纳“四进”走访工作中“不了解仲裁”、“想亲身体验一下仲裁工作”等意见建议,在“走出去”的基础上,提出“请进来”的工作新思路。3月20日,尝试举办了首期“仲裁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十数家企业的法务人员参加了活动。“实地参观”环节,我们安排专人带领大家参观立案大厅、仲裁庭等办公场所以及党建园地、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图等,并进行了讲解,使大家“零距离”接触仲裁、走进仲裁、了解仲裁,实现“仲裁制度市场可感、可知”。
“体验仲裁”实现“仲裁方式基层可用、可及”
滨州仲裁长期以来,致力于“便民、亲民”服务,建立特色鲜明的滨州仲裁“大立案”新格局,为选择仲裁方式的企业提供“一站式”高效、优质仲裁服务。开通多种立案方式:一是大厅面对面立案;二是邮寄立案;三是邮箱立案;四是依托“仲裁案件管理系统”网上平台立案,2023年网上审核案件101件,占立案总数31.2%,让当事人切实体会到了“足不出户就立案”的便捷。同时积极探索“流动式”立案新方式,赴巡回庭现场受理案件29件。实施“容缺受理”模式,由过去“材料不齐不能办”变为现在“一边准备材料,一边受理立案”,做到当事人办事“少跑腿”“不耽搁”,“一次办好”;以上措施的推出,群众满意度以及文书快速送达率等显著提升,实现了高效服务,便民利民。
在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其中,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最为集中,为破解这项难题,我们对没能实现“一次办好”的案例进行了汇总、分析,找出了主要问题所在:申请仲裁的基础材料内容不全、不规范、仲裁争议解决条款存在瑕疵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立案所需材料汇编成册,有意识的将经常出现的问题穿插其中,编制成“脚本”,借鉴“情景式体验”的方式,邀请仲裁服务对象“走进仲裁”,在“仲裁开放日”活动“体验仲裁”环节中,以“当事人”身份办理一次仲裁案件立案手续。立案秘书按照立案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证据材料”等,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协助“当事人”完善材料,办理完成立案。让仲裁服务对象在“沉浸”式中体会到了仲裁的亲和、便捷,实现“仲裁方式基层可用、可及”
“互动交流”实现“仲裁工作群众可信、可靠”
2024年,滨州仲裁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提出了打造“阳光滨仲”品牌,做到“两个抓好”,(即“过程党建”和“过程管控”),实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国家战略,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123”工作思路,秉持定位“高”、思路“清”、措施“实”、干劲“足”四字标准抓好任务落实。
按照“123”工作思路,秉持四字标准,我们对往年仲裁法律制度拓展推介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走出去”,以说“法”、宣讲为主,体现的是“主观性”、“法理性”,讲理论的多一些。受法律知识限制,相对受众范围“面窄”。如何扩大受众范围,进一步提升仲裁社会知晓率,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在“仲裁开放日”活动中融入“互动交流”环节,邀请参与过仲裁的人员现身说法,举行现场答疑,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能现场“演示”的现场“演示”,提升大家对仲裁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接纳;对实践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反馈,提醒企业合规建设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对企业提出的法律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供其参考,形成彼此的互动,更能增加彼此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请进来”,体现的是“客观性”、“立体化”,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接受,实现“仲裁工作群众可信、可靠”。(滨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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