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五届滨州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新一届委员会正式启航。本次会议上确定的体制、机制以及目标方向上的一系列创新措施,引发仲裁行业及法律届人士的广泛关注。
全新的工作体制:委办合一,高效协同
作为省内除济南、青岛之外首家按照“委办合一”思路组建的新一届委员会,其成员由仲裁办班子成员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这一架构落实了中央提出的“专兼职相结合”要求,也契合了仲裁机构的专业化需要。
这一模式首先强化了党对全市仲裁工作的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压实仲裁办党组主体责任,更好地发挥仲裁行业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好全市仲裁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瞄准长期以来困扰全国仲裁行业的委员会“虚化”问题,新一届委员会打通了委员会与办事机构之间的体制壁垒,强调在依法、依章程决策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提高执行效率;增强了专业化决策能力,委员会组成的多元结构,使业务决策形成了仲裁领域专家提供专业意见、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协调意见、专职仲裁干部把握行业政策的合理格局。
持续的机制创新:优化规则,提升效能
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在积极学习借鉴头部仲裁机构的先进理念与程序设计基础上,以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自治为核心原则,经过反复论证,对仲裁工作机制进行了创新。这一创新集中体现在对仲裁规则的修改上。
不再单独保留“金融仲裁特别规定”。金融仲裁规则不再单独设立,其实质是将金融仲裁强化时限管理、注重办案效率的特别规定变成一般规定,标志着滨州金融仲裁工作从探索、提高步入全新的成熟阶段,将进一步带动仲裁工作机制创新。
单独设立“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为更充分发挥仲裁在涉外法律服务中的独特优势,帮助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降低风险、解决法律问题,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在原有涉外仲裁规定的基础上单列一章,完善了开展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规定,凸显了滨州仲裁护航“滨企闯世界”的决心和信心。
进一步便利当事人。顺应仲裁行业的发展方向和当事人需求,新规则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比如:增加索引项,当事人可根据索引迅速定位到所需的具体条文;增加了多方当事人之间可以互相提出仲裁请求以及追加当事人的规定,将原本需要多个程序解决的事项合并解决;取消“公告送达”制度,避免了不诚信的当事人利用逃避送达的方式恶意拖延仲裁程序,让守信当事人维权更加快捷。
丰富的人才供给:提高层次,健全领域
招才引智、借船出海是新一届滨州仲裁委员的共识。因此,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立足滨州,面向海内外,在各地、各领域聘任464名熟悉法律知识、精通行业规范、善于解决纠纷的专业人才、仲裁精英或骨干为仲裁员,创机构组建以来仲裁员人员数量之最。
新一届仲裁员队伍阵容强大,呈现以下特点:
保持延续性。既有续聘的上届仲裁员128人,又新聘336人作为新鲜血液注入,增强了队伍的活力。
汇聚一批高精人士。仲裁员的学历和专业层次有了较大提升,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7人,一级律师、教授以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26人,这一多元、高精的仲裁员队伍将为滨州仲裁事业发展带来全方位、多领域的智力支撑。
涵盖所有法定来源领域。新一届仲裁员群体中既有具有丰富经验且通过法考的专职仲裁工作人员、资深律师和离职法官,也有从事法律教学研究的高级人才和经济贸易等相关专业领域的精英,囊括了仲裁法规定的所有仲裁员来源领域。
兼顾地域覆盖。仲裁员工作地点以省内为主,延伸扩大至大部分省市区,最大程度满足不同地区市场主体的选择需要。最大的亮点是吸引了5名香港及外籍人士加入,真正体现了仲裁不受地域限制和国际化的特点。
明确的目标方向:专业领航,区域优选
如何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品质滨州建设,吸引更多当事人选择滨州仲裁,提升滨州在全国仲裁领域的影响力与话语权,是滨州仲裁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
新一届滨州仲裁委员会将从全面落实党的领导、突出抓好专业化建设、围绕中心做好制度推广、坚持统筹发展“四个维度”入手,擦亮“阳光滨仲、心安解纷”工作品牌,提升滨州仲裁公信力和影响力。同时,首次明确提出“将自身打造成为专业特色显著、区域行业知名的权威仲裁机构,跻身全国中小城市仲裁机构前列方阵,将滨州塑造为黄河三角洲区域仲裁优选地”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彰显了新一届仲裁委员会敢于担当的勇气。
滨州仲裁委员会此次换届工作的各项创新举措,贯彻了坚持党建引领、保障公益服务的发展理念,体现了以改革谋发展、以改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把握了维护程序公正、提高裁决效率的工作导向,为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其他仲裁机构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借鉴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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