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线》编年史(1):两本好书

《火线》编年史(1):两本好书
2024年07月30日 21:01 Agent阿神

从今天开始,我将陆续更新好友 罗比亚 准备已久的“《火线》编年史”系列文章,虽然感兴趣的朋友可能不多,但这个系列写得确实很好,无论你是否对“第一美剧”《火线》感兴趣,这都是一套值得阅读的好文。

话不多说,下面进入正题。

声明

这一系列文章将从回顾历史的角度,讲述美剧《火线》诞生的过程。我将尽量不涉及其中的剧情,无论您是否看过《火线》(虽然这确实是部值得推荐的佳作),都不会影响阅读。

《火线》在形式上的一个特点是,每集开头会引用剧中角色或真实人物说过的话。为了致敬这点,以下文章也将采取这样的做法。

尽管在写作时,我尽可能地查阅了相关资料,但由于毕竟不是当事人,不可避免地存在疏漏,欢迎指正。

第一章

“操,那肯定是本好书”

1960年,大卫·西蒙(以下简称西蒙)出生于马里兰州银泉市。

18年前,他的父亲伯纳德和多萝西新婚燕尔。当时正值二战,在纽约大学主修新闻的伯纳德被陆军征召入伍,到纽约汉密尔顿堡服役,多萝西则去了布鲁克林造船厂工作,在那里,她和工友们制造的舰船材料为盟军诺曼底登陆作出了巨大贡献。

战后,夫妻俩从纽约搬到了离首都华盛顿不远的银泉市。伯纳德离开军队,当起了一名记者。

(伯纳德和多萝西)

受父亲的影响,西蒙从小就对报纸感兴趣。在他的少年时代,美国发生了很多重要的社会事件,无论是马丁·路德·金遇刺,还是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报纸都是他了解这个世界的窗口。

事实上,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新闻业也确实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

这样的变化可以从两件事里管中窥豹:在六十年代中期,以《纽约时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对美国发动的越南战争几乎清一色持赞成态度,且无一例外认为胜利指日可待;而到了1972年,《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对水门事件的报道,竟然搅动整个美国政坛,最终使得尼克松引咎辞职。

经过六七十年代的变革后,从总体上来说,新闻报道的广度、深度和自由度都有了极大的提升。记者这份工作,也成了西蒙的理想职业。

他在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念书时,就开始为校报撰稿、编辑。大学最后一年,他以校报特约记者的身份在《巴尔的摩太阳报》(以下简称《太阳报》)实习,1983年毕业后正式入职。

 二十五年后,西蒙在《火线》第五季里,深刻地批评了《太阳报》编辑部“唯奖项论”的浮躁风气,也引起了该报前主编的强烈不满……然而在1983年,《太阳报》绝对是西蒙心中的的圣地。

他在《太阳报》负责报道凶杀案件。

这听起来似乎很刺激,但作为编辑室里最年轻的记者,西蒙呈现出来的绝大多数内容,其实只是在报纸的都市版里,用一小段话来描述“某时某地,某人被发现死于某种手法,负责该案的某警察表示他们确定或不确定谋杀动机或嫌疑人。”

通常,这一小段话被印刷成宽约12寸的长方形,因此在业内,也被戏称为“豆腐干新闻”。

(火线第五季第三集)

程式化的写作并没有磨灭西蒙的热情,他来《太阳报》的第一年就写了三百份“豆腐干”交予编辑,也不在乎最终能否见报。

1984年的圣诞节,他和几个同事合作了一首诗,送给他们经常采访的对象——巴尔的摩凶案组。

(名字在西蒙下面的这位记者,后来也成了《火线》的编剧)

西蒙的勤奋为他赢得了事业上的进步,他的写作内容也开始从干瘪的豆腐干,变为丰富的专栏文章。

1985年,他准备就一桩大案进行一系列报道,从事后来看,这件由警方通过长期监听破获的贩毒案,是整部《火线》的起点:不仅因为该案件本身是《火线》第一季的原型之一,主犯本人也在《火线》第三季里客串了一个角色,更重要的是,西蒙认识了当时的办案警员、后来的创作伙伴,艾德·伯恩斯(以下简称伯恩斯)。

伯恩斯比西蒙大14岁,是越战老兵,退伍后在巴尔的摩警局当差,他的警务工作干得很棒,对如何打击街头帮派有一套完整且行之有效的理论。

不过西蒙第一次见到他时,并不认为伯恩斯是个警察,因为他手上拿着英国作家约翰·福尔斯的《巫术师》、揭露“水门事件”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写的《面纱》、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的文集,俨然一副书生模样。

 (伯恩斯)

基于对文史哲的共同兴趣,西蒙与伯恩斯日渐熟络。而随着报道的增多,西蒙同巴尔的摩警局,特别是凶案组警察的关系也变得密切。

到了1985年的圣诞夜,他便是和凶案组的警察一起度过,并准备写一篇关于谋杀案中的嫌犯是如何度过这个晚上的特稿。

当晚,西蒙和警察们看电视、喝啤酒,相谈甚欢。到了清晨,一个叫比尔的警察说:“我们这儿操蛋的事情可真多呀。要是有人能记下我们一年来的故事,操,那肯定是本好书。”

在《太阳报》的前两年无疑是西蒙的欢乐时光,但在1986年,《太阳报》被时代镜报公司(Times Mirror)收购,不仅报纸的经营理念发生了变化,员工待遇也大不如前。尽管西蒙和同事们可以通过罢工游行来表达抗议,但这肯定不是长久之计。

这时,他想起了比尔说的话,便写信给巴尔的摩警察局长,询问能否对凶案组进行为期一年的报道。

(2000年,时代镜报公司又被论坛报公司收购,后者在进入21世纪后也遭遇了破产)

我们至今仍不知道那位已过世多年的警察局长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才做出了这个在当时很多人都不赞同,如今看来却无比重要的决定。

总之,在1988年1月,西蒙来到了凶案组

对于西蒙来说,这意味着职业生涯的一次转变,可凶案组的警察起初并不欢迎他,有人怀疑他是局长派来监视他们的,而更多的人只把这个戴钻石耳钉、穿T恤、头发稀疏的年轻人看作一个笑料。他们在西蒙吃饭时向他描述尸体的血腥细节,在他睡着时拍恶趣味的照片,揶揄他的衣服是从太平间偷来的……

西蒙对此倒不介意,他在进入凶案组之前,四年多的时间就写了将近一千个“豆腐干新闻”,每一块豆腐干,都至少代表着一具尸体。

他知道,凶案组警察的任务已经够繁重了,拿自己开涮只是为了缓解压力,并没有什么恶意。他对新工作很是投入,如饥似渴地翻阅旧案的卷宗,想方设法地记录审讯时的对话。

尽管不胜酒力,西蒙还是会跟着警探们去酒吧聊天,然后在三杯啤酒后醉态毕现。

一年后,当西蒙离开凶案组时,他赢得了所有警察的信任和喜爱。他回到《太阳报》,把这一年来的成果整理成书,几经修改后于1991年出版。

(这本书国内已经引进,译名为《凶年》,有两个版本)

夸张一点地说,比尔的那句“操,那肯定是本好书”促成了《凶年》的出现,而用这句话来评价《凶年》也恰如其分:这当然是本内容详实、文笔出色的好书,但由于西蒙把凶案组警察们在现实里讲过的各种带“操”字的脏话一字不漏地搬到了书中,导致了两个后果。

一是《凶年》面世后,巴尔的摩警局的领导层大为震惊,那位曾经答应西蒙的警察局长试图以“行为不检点”起诉凶案组;而凶案组的警探们则更加喜欢西蒙,因为他的写作足够真诚;

二是由于《凶年》里的脏话过多,《纽约时报》书评版的编辑们拒绝发表书评,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这本书带有过强的地域特色。

因此,《凶年》出版之初,并没有登上任何一个畅销书排行榜。

尽管《凶年》的销量不佳,但西蒙的图书编辑仍然如数支付了稿费,不过他要求西蒙再写一本书。

正巧,1992年伯恩斯从警察局辞职,打算去一家公立中学当老师,西蒙便向他提议,把教学任务推迟个一年半载,跟自己合作写一本书。

有了前作的基础,西蒙对新书的构想和《凶年》如出一辙,都是对写作对象进行长期、深入地调查,再把搜集的资料汇总成文。《凶年》描绘的是凶案组的警探们,而新书则把目光聚焦于巴尔的摩市里一个贫穷的社区。

伯恩斯没怎么考虑便答应了下来,除了因为欣赏西蒙的努力和才干,还因为他很在意这个项目。

在做警察之前,伯恩斯参加了一年越战,曾服役于美国陆军第23步兵师,该步兵师下属的第11步兵旅曾在1968年犯下过臭名昭著的美莱大屠杀。这场惨剧发生时,伯恩斯22岁,在巴尔的摩一所耶稣会大学念书。

退役后,伯恩斯回到巴尔的摩,又干了20年警察。在他看来,当兵和当差的经历虽然截然不同,但最终的结果却惊人地相似:

在越南,他们赢得了一场又一场战役,却输掉了整个战争——当然,越战是不折不扣的侵略战争;可是在自己的故乡,伯恩斯和同僚们打垮了一个又一个犯罪组织,逮捕了一个又一个毒枭,却眼睁睁地看着街头的毒品越来越多,凶杀案的发生率越来越高。

伯恩斯之所以辞职去教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以他饱读诗书的水平,即便没有任何经验,去教中学生依然不在话下,但从警察转为老师,他的心态还需要调整,而西蒙的想法正好给了他一个过渡期。

两人的新工作从1992年9月开始,持续了93年一整年。后来伯恩斯去了学校,西蒙也有了别的事做,但两人依然会抽空对那个社区进行后续跟踪。

最终,西蒙的第二本书于1997年出版。

(西蒙和伯恩斯合著的书国内也已引进,译名为《街角》)

《街角》一书是西蒙和伯恩斯细致观察底层人民生活状态后的产物,这些人活着的时候被主流社会所忽视,只有在卷入某起暴力凶杀时,才有可能以受害人、嫌疑犯或是目击者的身份,出现在西蒙的报纸,或是伯恩斯的报告中。两人这次的考察,让他们对巴尔的摩这座城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凶年》和《街角》两部作品,也构成了《火线》的现实主义底色,《火线》里的一些角色台词,甚至直接出自两本书中,让这部剧更显得格外真实。

纵观整个影史,几乎所有关于破案的优秀电影或者电视剧,都不会仅仅满足于表现案件本身的发生和侦破,而是通过各种抽丝剥茧得来的线索,向观众展示创作者精心的设计——按照这个逻辑,如果把《凶年》看作是由西蒙解决的一桩案件,那么它的第一条线索,就直接指向了《街角》。

因为西蒙在凶案组的那段时间里,认识了一位女儿遇害的母亲,在抓到凶手后,西蒙还到她家里和她见了一面,这位母亲也成了《街角》的主角之一。

《凶年》引出的第二个线索出现在1993年1月31日。

这一天,美国NBC电视台转播了第27届超级碗比赛。在中场休息的时候,时年34岁的天王迈克尔·杰克逊为世界献上了一场精彩绝伦、足以载入史册的演出。

观看这场演出的观众,甚至比看比赛本身的人还多。自此之后,超级碗的中场秀,也开始成为“美国春晚”。

超级碗结束后,当1亿多的美国观众(当时的美国人口为2亿多)还沉浸在迈克尔带来的震撼时,NBC播放了一部新推出的电视剧:《情理法的春天》

该剧正是根据《凶年》改编,而这也是西蒙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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