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案例三】期货公司居间人非法开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以案释法 | 【案例三】期货公司居间人非法开展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2024年05月23日 17:00 融通基金微博

警示: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应经证监会核准,未经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投资理财要选择具备资质的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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