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4号)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4号)
2024年04月20日 17:26 左江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4年5月7日在崇左市会议中心三楼德天厅召开“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

地点:崇左市会议中心三楼德天厅

二、听证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的通知》(桂教财务〔2020〕52号)有关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依据制定收费政策相关程序,参考周边地市已经实行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结合成本监审结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并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市民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拟定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如下:

1.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单位:元/生·学期

备注:

1.上述高中学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于调整前1个月内报同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

2.经自治区教育厅评估认定的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且独立设置、单独成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班的学费标准可在学校相应档次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30%。具体上浮幅度由各学校根据具体开办的特色班专业成本自主确定,并于调整前1个月内报同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

3.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拟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即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收费标准收费,其他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2.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单位:元/生·学期

备注:

1.上述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于调整前1个月内报同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执行。

2.学生宿舍基本设施设备标准:单床或架床、贮柜、小型课桌(电脑桌)椅和书架,有电话、电风扇。室内铺设耐磨砖地面,厕所、盥洗间内为马赛克地面,瓷砖墙裙,彩板门窗,外墙为干粘石米,内墙面刮腻子,按六级地震烈度抗震设防;学生住宿人均面积应达到4平方米及以上。学生住宿条件达不到所规定的面积、基本设施设备标准的,住宿收费标准下浮10%-30%。

3.上述住宿费收费标准已包含宿舍用水定额(5吨/生·月)、用电定额(5度/生·月)标准。超过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学校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代收。

4.学生宿舍加装空调的,住宿费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成本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加收75元/生·学期。

5.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进行收费(宿舍加装空调收费除外),即2024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收费标准收费,其他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三、成本监审结论

(一)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为4850元/生·学期,其中:

1.城区普通高中:3812元/生·学期

2.城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517元/生·学期

3.县属普通高中:3934元/生·学期

 4.县属示范性普通高中:4684元/生·学期

(二)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生均住宿成本为370元/生· 学期,其中:

1.城区普通高中:523元/生·学期

2.城区示范性普通高中:387元/生·学期

3.县属普通高中:373元/生·学期

4.县属示范性普通高中:337元/生·学期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消费者11人:冯英艳、韦永玲、杨寿东、李增强、刘忠群、郑丽霞、赵春艳、陆湘云、卢凡兵、詹玉英、李伟媛

(二)市人大代表1人:俞尚壮;市政协委员1人:张文雄

(三)消费者协会代表1人:杨绘焕

(四)经营者代表5人:崇左市高级中学谢超洪、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隆汉强、江州区高级中学蓝高军、宁明县宁明中学陆铖朝、凭祥市高级中学蒙坚豪

(五)政府部门代表4人:崇左市教育局黄彩花、崇左市财政局王丽华、崇左市司法局施忠胄、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梁惠媚

(六)专家学者1人:成冬元  崇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正高级教师

(七)旁听人3人:赵文强、黄运好、李健逢

五、听证人

刘业科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祥叶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科长

覃  颖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潘廷泽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副主任

六、记录员

梁  帅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

钟朝丽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

七、媒体记者

廖法丽  左江日报社记者

黄一刚  崇左广播电视台记者

为方便社会各界参与,本次《崇左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http://fgw.chongzuo.gov.cn/)上登载,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反馈到电子邮箱:czfgsfk190@163.com,联系人:黄祥叶、覃颖,联系电话:0771-5035190。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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