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毫不留情地打击“网络水军”

必须毫不留情地打击“网络水军”
2024年04月28日 10:29 左江日报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起诉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通过购买并操控4600台手机,在短短四个月内制造直播间虚假人气,非法获利高达300万元。最终,该男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人民币五万元。此案不仅显示出“网络水军”活动的猖獗,也再次敲响了整治“网络水军”产业链的警钟。

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网络水军”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灰色产业链。从一开始的电商购物平台的虚假好评,到后来直播间的虚假粉丝、刷虚假人气等手段,“网络水军”通过制造虚假的繁荣景象,诱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购买决定。这些“网络水军”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对行业发展大局构成了严重威胁。对于“网络水军”产生的危害,我们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打击。

“网络水军”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一方面是因为其技术手段不断升级。“买上千台手机,建个手机机房,用软件统一控制,实现同一时间对指定直播间刷弹幕、涨人气”。从最初的人工操作,到现在利用“云控系统”等高科技手段,“网络水军”已经能够轻松操控大量手机,实现自动化、规模化的虚假操作。另一方面,一些网络平台薄弱的监管力度,也是让“网络水军”滋生蔓延的原因。如某些平台对个人实名制要求不严格,对“网络水军”的识别和打击力度不够。除此之外,“网络水军”伪装的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当平台技术跟不上的时候,“网络水军”就能够轻易逃避监管。

根据《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对“网络水军”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对具有影响力的平台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其完善实名制等注册机制,防止“网络水军”轻易注册账号。同时,还应加强宣传,通过宣传引导让网民认识到“网络水军”的危害,警醒广大网民擦亮眼睛。

网络平台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参与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自律管理。平台应细化规则,加强技术防范,针对个人实名制从严落实,及时卡住违法源头,同时加大打击“网络水军”力度,建立“人巡+机巡”的双重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水军”的造假行为。同类型平台之间应加强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建立“黑名单”,联合打击“网络水军”。

广大网民应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在进行网络购物时,要保持理性清醒,不轻易被虚假好评和虚假人气所迷惑。同时,还应积极举报“网络水军”的违法行为,为整治“网络水军”产业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整治“网络水军”产业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纯净健康的网络空间事关千家万户,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围堵之势,才能让网络空间变得更加清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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