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守护饮用水水源安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左江是崇左市的重要水源地。近期,很多市民到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木排屯的左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露营、烧烤等违法活动,现场制造了很多垃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网遭受破坏,存在水环境污染风险。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源地就是保护我们的健康。为了守护饮水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我们倡议:
一、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守法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法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擅自进入、开展人为活动将受处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损毁、涂改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或者防护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倡导者。在自身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饮水安全的重要意义,带动更多的人加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行列。
三、做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者。发现有人进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或到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进行游泳、垂钓、露营、烧烤等违法行为的,积极对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让我们携起手来,关注水环境,爱护水资源,共同守护我们的“水缸子”!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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