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崇左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公布,自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5月15日 10:17 左江日报

近日,崇左市人民政府颁布政府令(第2号),公布《崇左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我市真正意义上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也是我市园林绿化领域涵盖了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等全方位的首部政府性规章。

傍晚时分,金龙湖公园一景。本报记者 秦斌 摄

据悉,《办法》设置了五章共31条,突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全过程,形成更加系统化和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城市绿化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绿化工作法治化。如,针对绿化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办法》第十二条要求,建设单位向自然资源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当同时报送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针对我市存在的一些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办法》第二十五条进行了细化明确,并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明确了罚款数额及幅度。此外,《办法》遵循了上位法的规定,在地方立法权限的范围内细化上位法的规定,增强实际可操作性,注重机构改革后与各职能部门工作的衔接,体现立法科学性。如,《办法》第九条对各类绿地单项指标进行了规定,新建住宅项目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改建、扩建住宅项目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新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5%,改建、扩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等。

被绿树环绕的友谊大道。本报记者 许青霖 摄

建市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以及城市面貌明显改善,2014年获得“广西园林城市”称号,2023年底,崇左市的建成区绿地率为38.34%,绿地覆盖率为42.5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22.46平方米,排名全区前三。此次《办法》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有效解决了绿地系统规划实施不到位、绿化工程监管不到位、对损绿毁绿违法行为管控不力、县市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确保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统筹并进,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水平,为下一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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