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马旗戟:品牌与贸易的关系浅论

【观点】马旗戟:品牌与贸易的关系浅论
2019年12月10日 18:38 盘古智库

本文大概1000字,读完约2分钟

品牌不仅仅是经济现象,而且实质既是制度与文化的载体,也是制度与文化的结果。一流品牌,不等于仅仅的一流技术和产品,更是包含了一流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责任。品牌源自经济,但品牌从来不限于经济,而是与全球融合协同环境下国家的制度、文化和社会整体发展需要相匹配。

本文作者系盘古智库老龄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马旗戟,文章来源于“马语微言”微信公众号。

2019年11月29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伟大的意义和作用就不多说了,谈点与品牌有关的吧。

在“二、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四)加快品牌培育。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品牌。在重点市场举办品牌展览推介,推动品牌产品走向世界。加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境外注册。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交流,完善品牌管理体系。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品牌影响力。”中有不少内容,大体包括了三大部分:品牌培育,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

 1. 必须强调,品牌不仅仅是经济现象,而且实质既是制度与文化的载体,也是制度与文化的结果。换言之,没有好的制度和文化相适应相匹配,发展出一个国家好的品牌是空中楼阁,是太虚幻境,是痴人说梦。

2. 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和品牌建设,实际上是“三位一体”,不存在先后或者轻重之分,这点上品牌与孩子颇有相似之处。在以往,中国企业和各地政府,对养出来看利益,对保护好看需要,对建设好看心情,这也是这么多年,中国真正谈得上世界一流品牌寥寥可数的真正问题。

一流品牌,不等于仅仅的一流技术和产品,更是包含了一流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责任。

3.  权利保护是纵贯全程的品牌最最核心的内容,而不是表面的品牌影响力和形象,缺乏足够清晰和严谨的产权权利,是不可能出现好品牌的。那种所谓有了初心和责任感,就可以培育和建立起好品牌的想法是朴素但庸俗的认识。

 4. 行业性品牌和区域品牌,是极其重要的,前者如阿里巴巴之于中国电商,后者如铁棍山药之于河南焦作。不过,在全球经贸下,只重视这两类是不足够的,在全球性流动的营商环境下,良好乃至优秀的服务品牌与公共品牌、文化品牌也是必须的,如证交所之于资本市场,政府治理之于中国,诚信体系之于营商环境。

将视角仅仅放在有形的、为了狭义贸易目的上进行的品牌规划,是功利的、短视的和不具有长远诚意的,必须打破这个框框,将国家品牌战略纳入到国家治理与社会现代化的全面培育、建设之下。

品牌源自经济,但品牌从来不限于经济,而是与全球融合协同环境下国家的制度、文化和社会整体发展需要相匹配,做不到这点,品牌工作不可能做好。强而为之,就只是个景阳冈的酒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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