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伯未婚无孩,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其他国家是如何处理?

老伯未婚无孩,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其他国家是如何处理?
2022年11月04日 09:53 Ben慕容律师

这是来自上海浦东法院的一个判决,案件的要素:老伯一人未婚,其父母早亡,没有立遗嘱,以上很重要,因为我们的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如果以上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这里的老伯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兄弟姐妹。所以没有以上法定继承人。就出现了姑姑,表弟,堂妹这3个旁系亲属争夺继承权。法院不支持3人的继承原因,首先,继承人以外确实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是可以分得适当遗产,扶养主要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而法院认为他们这3人没有达到足够的扶养。

老人在上海有一套房子,银行存款颇丰,因为经济能力好,所以法院认为3人均不构成供养。

其次,老伯虽曾身患癌症,但恢复较好,一直保持独立生活能力,在居委和护工的帮助下,老年生活完全可以自理。

最后,精神上的慰藉,3人均未提供充分证据以印证。

如果没有继承人,那按照民法典,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但反过来说,如果老伯有欠债,但又有遗产,只是没有人继承,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请指定当地民政局作为老伯的遗产管理人,管理遗产并偿还其债务。

其他国家的情况如何,就拿美国举例,同样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仅包括配偶和子女,也就是说,在有配偶和子女的情况下,父母并无权继承遗产。

以加州法律说明,他们的继承人范围比我们广按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 母、叔伯姑舅姨。如果以上近亲属都没有在世的,遗产就会分配给远亲,如果远亲也没有健在的,那么就归州政府所有。

所以我们经常也会在电影里看到一个远房亲戚收到了一笔巨额遗产的故事情节。要杜绝案例的情节,个人认为还是要做好设立遗嘱,该老伯在临终前都没有立,也有可能对3位亲人不认同,就宁愿国家接管用于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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