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6月28日零时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执法取证设备,现将设置点位予以通告。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2024年6月20日
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4年6月28日
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种类
(一)以下3个点位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进行抓拍
1.孝新路河黄路口(由西向东、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2.G350高槐村路口(由南向北、由东向西、由西向东)
3.德孝路扬嘉蔬菜集市(由北向南、由南向北)
(二)以下8个点位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以及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G108通站路口(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2.G108滨河路口(由北向南、由南向北、由东向西)
3.G108新寿路口(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4.G108孝新路口(由北向南、由南向北)
5.沱江路西一环口(由西向东)
6.沱江路天鹤路口(由东向西、由西向东)
7.沱江路天台山路口(由西向东、由东向西)
8.太华山路澜沧江路口(由北向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文章来源 | 旌阳公安
编辑 | 郑阳森
初审 | 穆毅
责编 | 丁洋
监制 | 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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