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休假制度梳理

公安民警休假制度梳理
2023年10月19日 22:22 小警之家

编者按:警察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民警必须承受比常人大得多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强压之下若得不到很好的休息,不仅会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严重的还会引发心理疾病甚至是犯罪、自杀等等。

休假是公安民警的法定权利,现将公安民警休假制度依据汇编整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

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9号)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工作的,应当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给予补助,具体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

第六章 日常制度

第四节 请假销假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地区,应当提前向上级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因紧急事项临时请假的,应当立即按规定报告。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含双正职领导)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本地区。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内容包括:请假人员、事由、时间、地点等,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其相关信息。请假期间如行程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异地执行任务需离开任务地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任务派出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请假。

第八十三条 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当逐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因伤、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班时,应当及时请假。

第八十四条 公安民警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第八十五条 请假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逾期不归。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后可以续假。

第八十六条 对伤、病人员,根据伤、病情况或者医院诊疗建议,按规定审批后准予休息。

第八十七条 请假人员在请假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除特殊情况外,因工作需要召回的,应当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第五节 工作交接

第九十条 公安民警因出差出国、学习培训或者休假等短期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负责的工作安排妥当。

第十四章 健康保护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领导干部应当带头休假。根据工作情况,充分尊重公安民警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安民警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或者未休满法定年休假的,应当按规定发放年休假工资报酬。

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带薪休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年休假常态化,确保公安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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