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金融产权是什么?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金融产权是什么?
2023年04月06日 21:36 用户3958636400

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在当下金融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以产权理论为指引来讨论金融发展的问题具有强烈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在制度经济学的视野下,产权的理论就是关于交易的理论,该理论认为市场经济的运行并不是简单的“物”的交换,其本质是隐藏在“物”背后的财产性权利的交易活动。

以此为基点,从财产权利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进行重新解读,我们可以发现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资产的跨时交易,是金融产权的跨时交易。因此,从产权理论深入研究金融发展,我们首先要抓住的是金融的核心——金融产权。只有从金融产权的角度入手,我们才能真正看清金融发展背后的权利涌动。

首先,我们需要明晰金融产权的概念。现有研究多从制度经济学对产权概念的经典诠释出发,将金融产权解读为关于金融资产的“权利束”,认为金融产权是金融交易与金融市场竞争得以形成的制度基础。

如,王煜宇和何松龄指出金融产权是以利息、红利等为尺度的货币资金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总称,认为金融在本质上是围绕货币资金或货币资金索取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苑书义认为金融产权是以信用关系为基础,以金融工具为载体,支配金融资源的行为权利关系;

李晋分析了不同学者对产权内涵的定义,认为对金融资产产权的定义符合普遍意义上产权的概念,金融资产产权包含了不同的权利,在本质上界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每项权利由权能和利益组成,具有价值的高风险性、利益的延伸性、流动性,三者共同构成了金融资源产权的虚拟性;

蔡四平等研究了国有金融资产的产权现状和属性,认为(国有)金融产权是产权的特殊表现形式之一,是由法律制度和社会行为规范所界定和保障的(金融)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

第二,金融交易是以金融产权为核心的市场交易行为,金融交易的复杂性决定了金融产权在宏观金融发展层面上的重要性。相较于一般的产权交易而言,金融产权的交易具有高度虚拟化的特征,交易内容不再是具体的有形物,而指向更为抽象的金融资产权利。交易双方对未来风险和收益的预期构成了金融交易的基础。

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交易双方对未来风险和收益的预期和判断必然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本斯顿和史密斯、法玛等通过对金融交易中的成本分析,发现了金融交易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不可分性和非凹性,Arrow-Debreu模型(阿罗-德布鲁模型)中的“无摩擦”的、信息完全的金融交易市场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交易成本的真实存在决定了金融交易是一个以信息为基础,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复杂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能否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为金融交易活动的开展提供以一个稳定的预期,将直接决定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与金融功能的实现。

金融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工具,它的重要性在于通过对金融资源的权利做出明确界定,帮助金融交易主体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形成合理的预期,以引导金融交易主体实现将外部性较大地内在化的激励。

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金融产权构成了金融发展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其他金融制度生成的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围绕金融产权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国外学界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

如,纳克和基费尔、莫罗、约翰逊、麦克米伦与伍德鲁夫等学者通过分析金融资产结构发现较弱的金融产权保护与经济发展缓慢、投资激励不足存在相关性;克拉克指出金融产权的国有化并不能有效地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反而还可能造成金融市场的不稳定;玛瑟琳与马图尔指出私有化的金融产权有助于推动金融发展;

福克斯以货币产权为研究对象,从法律层面上分析了货币产权在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功能。克莱森斯与莱文、贝斯利和加塔克从产权保护的角度指出对金融产权的立法保护有助于提升金融契约的效率。

从金融产权的角度分析我国金融发展的宏观效率是国内学者的重要研究课题。江春等学者较早地将金融产权引入到我国金融发展的研究当中,指出金融发展的核心在于供给有效的金融产权。

其中,江春和许立成解读了中国金融发展之谜,指出明晰的金融产权安排是金融发展的关键,促进我国金融发展必须积极推动中国金融业的产权改革。王曙光对比我国经济转轨前后的金融产权结构,指出国家主导的金融产权结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为维持体制内产出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造成了我国金融发展的整体滞后。

江春和许立成分析了中国金融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金融发展并没能真正解决好“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并没有形成有效配置金融资源的金融产权制度,市场主体在金融改革和发展中并没有起到主要的作用。

周好文和张婷指出金融产权的多元化发展有助于分散金融风险。王林辉和董直庆也同样认为只有改革金融产权,实现产权多元化才能真正推动我国金融的有效发展。

张书清认为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对民间借贷的压制限制了市场主体的融资权利,直接影响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王国刚认为在我国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实体经济部门的金融权力是长期缺位的,因此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扩大实体经济部门的金融权力,让市场机制发挥决定性作用。

张杰从货币理论出发探讨了中国金融改革其实质是以货币为载体的金融权利的制度演进。冯果和袁康指出我国金融制度的改革应当着眼于金融市场主体权利的确认与有效实现。白江认为缓解中国金融抑制的关键在于强化对金融市场主体的金融产权的法律保护。

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一)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界定。金融产权是金融中介组织形成的逻辑基础,金融机构产权在微观层面上决定了金融中介组织的整体效率。对于金融中介组织,存在着不同的理论解读。交易费用的金融中介理论则从金融交易的成本出发,分析了金融中介组织的产生与

发展,如本斯顿和史密斯、戴蒙德、克莱恩。从整体上看,古典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从金融中介的功能分析了金融中介存在的必要性,但并没有从微观的角度阐述金融中介组织如何形成和发展;

而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金融中介理论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构建了金融中介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微观世界,抓住了金融中介组织与一般企业的共性,但并未真正把握住金融交易的本质以及金融中介组织特殊的权利属性。既有的理论为我们从金融产权的角度解读金融中介组织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金融产权角度来看,由于金融产权具有高度虚拟性、风险性、外部性、流动性等特征,决定了金融产权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系统。金融产权的复杂性又决定了简单的金融市场主体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难以为交易双方提供对未来风险和收益的稳定预期。基于此,为了化解金融风险、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金融中介组织应运而生。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的是,金融产权是金融中介组织形成的逻辑基础,金融机构产权是在金融产权的基础之上形成的。艾仁智将金融机构产权界定为所有权、交易权、收益权之和,并分析了金融机构产权区别于一般企业产权的特征。张鑫指出金融机构产权区别于一般企业产权的根本在于金融机构是以金融资源为对象。

何风隽从金融资源配置的角度出发,将金融机构产权理解为一种特殊的金融资源配置权。综上,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发现,金融机构产权可以理解为以相关金融资源为客体的,涵盖所有权、经营权、股权、索取权、控制权等在内的一系列权利的集合,它集中反映了金融机构及其相关利益主体间围绕金融资源而形成的权利关系。

结语

金融机构产权目的在于通过产权的合理配置,使得各类金融资源权利能够透过金融中介组织得以有效安排,进而降低金融交易的外部性,强化金融市场的可预见性,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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