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全文内容来了!(2025年版)》内容出来了。
小编认认真真看了一遍,涉及军士这块的变化,比如回家住宿,有了新变化。
今天和大家伙儿聊几句,仅供参考。

休息好,才能有战斗力。
休息是为了更好的工作,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
让官兵劳逸结合,时刻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同样是战斗力生成的需要和保证。
对于很多已婚的军士而言, 能轮休是件很幸福的事,但是怎么轮休是个问题。
比如,有的军士说,“驻地已婚士官串休都要算在位率”;
还比如,有的军士说,“轮休两周一次”;

符合轮休,想轮又能休,其实挺难。
有的单位为了保持在位率,不得不控制人员外出的比例,这样外出的人就少了;
还有的单位,为了解决已婚军士轮休的问题,只要高铁两小时以内可以到达的城市,官兵都可以轮休。当然,通常是每两周轮休1次,有特殊情况,部门内部协调……
可以看出,相比于大规定的严苛,这个单位的小规定,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也更加实事求是。
但是,所有的事情,并非一蹴而就的,单位的这个“小规定”,也是来之不易。
“想高高兴兴轮休回家怎么这么难?”这是轮休的军士心里话。

两个新标准,让回家住宿变得更加温暖。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63条规定:

怎么去理解这两个新标准?
第一句,“回家住宿的人数,不占外出人员比例。”
比如,A连队规定符合“轮休”的已婚军士,在周三、周末双休可以回家住宿。
A连队实力人数100人,按照最新的规定休息日外出人员比例占单位总实力人数的15%。

那也就是说,休息日该连队15人可以外出,不含回家住宿的已婚军士。
第二句,“回家住宿的时间,不计入休假天数。”
比如,A连队某军士小B,1月份休了年假20天。按照单位轮休规定,每周三,周六、日回家住宿,那么这一周3次的天数,是不计入个人休假的天数。
总的来说,对于已婚的军士回家住宿,这次新《条令》的调整,也算是一条红利政策。

如何看待军士“轮休”?
小编有四点看法:
第一句话,不断引导,破除老的观念,逐步达成共识;
第二句话,应统筹安排“轮休”军士担负的任务,减轻连队官兵工作压力,摘掉“有色眼镜”,进一步提振“轮休”军士的工作热情、训练激情,引导他们用更优异的成绩回馈组织的关怀、战友的关心。
第三句话,“让军士常回家看看”。轮休好,休息好,是当下军士最关心的福利之一,不可马虎。
第四句话,轮休落实好,保障到位,也能促进家庭和谐,增强官兵的责任感与归属感,更为部队的持续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总之,轮休,就该大大方方的,毕竟,这是政策红利,理应充分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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