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退役军人凭借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公共交通、文化以及旅游等领域享受优待,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
这一法律条文为保障退役军人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为各地落实相关优待政策指明了方向。
基于此法律规定,不少地区积极响应,纷纷发布有关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的相关消息。

近期,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发布的《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务规则》颇具代表性。
该规则第九条对优惠卡违规使用处理作出明确要求,同时特别指出,贵阳贵安户籍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可凭借本人优待证(或配套银联云闪付 App)免费乘坐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
此外,西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也下发了关于优化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办理免费乘坐公交 “优待卡” 的通知。

尽管多地已行动起来,但目前贵阳、西宁等地所推行的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优待政策,明确限定为本地户籍的退役军人方可享受,尚未实现面向全国退役军人的覆盖。

自全国统一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以来,山西太原市、福建龙岩市等诸多地区积极作为,切实为退役军人落实免费公交优待政策。
在这些地区,退役军人能便捷地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福利。虽说单次免费乘坐公交的费用不高,但鉴于受益退役军人数量庞大且覆盖地域广泛,这一举措切切实实给退役军人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与实惠,充分彰显了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崇。
然而,部分退役军人反馈,其所在地区尚未落实免费公交优待政策。那么,那些尚未落实免费公交政策的地区,后续是否会推进此项工作呢?就当前形势来看,一些地区仍在持续落实免费公交政策。
因此,对于所在地区免费公交政策的落实情况,退役军人不妨保持关注,耐心等待。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提升退役军人优抚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近年来,相继出台一系列涉及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覆盖金融、交通出行、旅游文化、住房等多个领域。
其中,交通出行方面的优待政策与退役军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他们几乎每日都会从中受益。退役军人优待体系纳入文化交通方面的优待内容,清晰地表明,未来在交通领域,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将成为必然趋势。公交车作为大众日常出行普遍依赖的交通方式,实用性极高,故而落实公交免费乘车优待政策显得尤为迫切。
期望那些尚未落实此项政策的地区能够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将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这一事项提上议事日程,进而逐步与全国性的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相衔接,实现退役军人从享受地方性优待向享受全国性优惠优待的转变。
以下是全国部分城市持优待证可免费乘车的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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