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3份P2P通知、中国互金协会连发“三道金牌”推动行业合规进程

5天3份P2P通知、中国互金协会连发“三道金牌”推动行业合规进程
2018年09月06日 18:20 乾贷网官微

从8月20日到8月22日的3天时间里,有3份关于P2P的重要通知流出,监管这回可是用心了,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或许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整个行业正在往更好更合规的方向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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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

《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8月20日:

《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

8月21日:

《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

《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备受市场关注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终于8月17日面世。一同下发的还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通知》、全国108条)。《通知》由全国网贷整治办制定,向各地网贷整治办和中国互金协会下发,标志着全国将实行统一的整改验收标准,地区间的监管套利将不复存在。

为深化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专项整治工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督促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定位,同时,通过合规检查,正本清源、市场出清,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引导行业良性退出,保护出借人和借款人合法权益。现就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标准统一。严格按照网贷“1+3”制度框架及有关规章制度,统一明确标准,提高质效,从严把关。

(二)全量覆盖。针对已经纳入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名单的网贷机构开展检查,做到机构与业务检查全覆。

(三)真实准确。检查过程清晰透明,检查结果客观准确,报告内容实事求是,经得起市场的检验。

(四)查改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依据。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指引等要求,结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严格执行。

(二)重点内容。本次合规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另外在检查方面还分为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和检查汇总三种核查方式,保证了最后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

8月20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网贷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及时向公众披露股权变更信息,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给协会。

通知要求机构加强自身股权变更的管理。机构在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进行披露。

同时,通知还要求机构应在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函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出资来源、对存量已撮合未到期网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对持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

通知在最后称,对于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网贷会员机构,协会将视情况重新审查其会员资格。而对于不遵守国家金融监管规定和不履行以上相关信息披露及报送义务的网贷会员机构,协会将依照自律管理规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

8月2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构借款项目、恶意骗贷等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提到,协会在专项整治中发现,有一些P2P网络借贷机构以及借款人存在虚构借款项目信息、恶意骗贷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切实防范这类金融风险,切实保护出借人、P2P网络借贷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通知要求,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借款人树立诚信理念,在组织对接借款项目时,应要求借款人在借款时签署信用承诺书,保证其提供信用信息、资金用途、还款来源等借款资料的真实性,如提供资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借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署信用承诺书,借款人为企业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信用承诺书。

同时,P2P网络借贷机构应引导出借人树立风险理念,帮助出借人充分了解借款人和借款项目信息及其风险,组织出借人和借款人逐一签订借贷合同,必要时可提供途径协助出借人查验相关借款项目的真实性。

此外,P2P网络借贷机构应与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加强合作,鼓励商业银行在P2P网络借贷借款人开户、提现等环节采用“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手段查验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

以下为通知全文:

从中国互金协会先后发出的这三篇通知来看,从侧面反应了监管这次集中精力做好整改的决心。

的确,政策的传导或许比较慢,但它最大的作用在于,对引导投资人的情绪、重塑整个行业的信心有很大的帮助。随着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情况正在逐步改变,问题平台正在逐渐消除。梳理这些已出台的措施,一条脉络清晰的未来便呈现在眼前——行业法治化法治化是最根本的方向,也是最优的选择。我们相信,行业内还有很多好的成果正在来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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