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鲤被无害化处理。 本文图片 铜仁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
近期,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处理结案一起投放镜鲤(又名:三花鲤鱼、德国鲤鱼)外来水生物种案,当事人被罚款1万元。
据微信公号“铜仁市农业农村局”消息,经调查:2022年4月8日,王某等2人在万山区黄道乡便水溪水域“放生”镜鲤20公斤。万山区农业农村局接报后,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专家,立即前往事发水域开展现场调查。万山区农业农村局监督当事人采取了事发水域上下游安装网具、回捕、对回捕的镜鲤无害化处理等紧急处理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对王某等2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
铜仁市渔推站高级水产工程师饶瑞介绍,镜鲤属外来水生物种,是欧洲鲤鱼的变种,镜鲤原产于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引入中国。研究显示,镜鲤的生长速度比普通鲤鱼快20%~30%,生长优势明显,生态竞争力更强,给铜仁市的土著鱼带来了更大的竞争压力。以镜鲤等外来水生物种入侵到本市天然水域,和野生的鲤鱼发生杂交,会导致纯种基因被严重污染。这种基因水平上的伤害更为致命,影响时间更持久,是人工增殖放流等常规手段难以弥补的。
根据万山网公开的案情,4月8日,万山区农业农村局收到渔政协助巡护队员电话报告,贵州鱼摆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及合伙人在万山区黄道乡便水溪投放外来物种(镜鲤),数量较大。当日行政执法人员会同铜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水域对投放外来物种(镜鲤)现场及下游进行对现场进行核查,共回捕镜鲤67尾。贵州鱼摆摆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在长江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之规定。
消息称,近年来万山区大力发展渔业养殖,少数养殖企业技术力量不薄弱或销售不畅,导致企业亏损或倒闭。因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处置方便,擅自将不属于本地鱼类投放至附近山塘水库及河流中,侵害本地鱼类的生存空间,导致外来物种泛滥成灾,破坏生态平衡,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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