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共议数字社会治理和法律制度建设: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学者共议数字社会治理和法律制度建设: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024年06月16日 09:56 澎湃新闻

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6月15日,由浙江大学主办,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数字法治研究基地(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数字社会科学会聚研究计划、浙江大学上海校友会法学分会承办的数字法治与数字经济研讨会暨2024“数字社会科学会聚研究计划”论坛在上海举行。

澎湃新闻注意到,论坛汇聚了来自著名高校和实务部门对数字法治问题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共同交流数字法学研究领域的重大问题,深入研讨数字赋能社会治理的方式和路径,围绕“数字社科计划”,就未来数字经济、数字管理、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多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数字法治与数字经济研讨会暨2024“数字社会科学会聚研究计划”论坛现场。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浙江大学副校长黄先海在开幕致辞时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力量和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的健康、繁荣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为此需要做到如下三点:一是要用法治为数字经济的安全发展构筑屏障;二是要用法治为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激发潜能;三是要用法治为数字经济的开拓发展创造空间。

他表示,浙江大学高度重视法学、计算机、人工智能等跨学科研究,依托作为综合性高校的多学科优势和杭州“数字变革高地”定位,在数字法治研究领域已经具备坚实基础并处于领先地位,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浙江大学着眼未来法治蓝图,是国内最早设立数字法学二级学科和本科生数字法治卓越班的高校,为数字法治领军人才的培养开创了先河。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正在重塑人类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指出,数字革命深刻影响了法治的实践形态,数字法院建设是其中的重要体现。他表示,数字法院建设的背景与动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适应海量案件全流程质量监管新需求,二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司法的新期待,三是开拓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区别于传统的信息化、智慧法院建设,上海数字法院具有如下鲜明特点:第一,自动提取非结构化数据,无需法官手动输入;第二,数字法院建设由一线法官主导,消除了业务需求与技术开发之间的隔阂;第三,一地突破,全域共享。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数字法院在数助办案、数助监督、数助便民、数助治理、数助政务等方面都初见成效。上海数字法院建设实践,可以为数字法治理论研究提供宝贵的一线资料和鲜活素材。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季卫东从四个方面分享了对数字社会治理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看法。第一,物联网引发了数字经济革命,也带来了法律风险。各国对NFT、ICO的概念理解不同也造成了法律制度上的若干空白,助长了投机和洗钱行为;为了应对数字经济领域的金融风险,有必要加强链上和链下的监管举措。第二,社会治理将不得不面对多样化的数字社区规则,这需要加强沟通。在去中心化的场景下,规则的制定权和判断权都属于各个数字社区,这些内部规则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础。第三,数字国家的行政能力和监控效率大大增强。一方面,数字国家的主要惩罚方式是把违规者排除在数字社交圈之外,会形成某种线上线下互补的联合惩戒机制。另一方面,以奖励、诱导为核心的增量逻辑,是柔性治理的方式之一。第四,在数字法治的视域中,如何推进数据交易的安全保障与人工智能治理,是有待讨论的问题。密态数据的流通可以绕开法律监管进行点对点的瞬间跨境交易,这就增大了金融风险,甚至有可能助长洗钱、诈骗等犯罪行为。

论坛上,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上海工作站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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